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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井工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11-10 14:37 来源:煤矿安全网 副总经理 总经理 经理 生产 安全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 责任 责任制

  一、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具体组织落实。

  三、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与组织制定公司长远安全规划与“一通三防”工作规划、年度安技措工程计划和井工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调度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和“一通三防”工作动态,及时处理重大事故隐患。

  五、参与组织事故抢险工作,以及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经常听取分管单位的安全工作和“一通三防”工作汇报,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七、负责组织全公司季度安全质量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八、协助公司总经理开好安全办公会,提出加强与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九、负责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有关安全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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