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经理(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和分管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三、在参与审定长远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注重安全资金的投入,并保证“安技措”工程、“维简”工程和“一通三防”工程的设备、材料按计划到位和使用。
四、经常深入基层,检查、了解“安技措”经费的投入、使用是否到位和正常,对挪作它用的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五、负责领导建立健全分管单位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和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负责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所需安全装备资金的落实和“安技措”工程设备、材料的供应工作。
七、负责领导检查公司火工品的采购、储运、使用及其管理工作。
八、负责监督检查运销公司的管理、运营等工作。
九、负责领导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十、领导检查分管单位、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十一、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办公会议。
十二、负责组织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