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本部主任和主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矿山地质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
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安全作业规程等,教育全体地质勘探人员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三、认真规划好矿区地质、水文勘探工作,为矿井防治水工作提供水文地质资料。
四、组织安全检查,排查和处理隐患。完善规章制度、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人员、设备、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状态,教育职工按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和仪器,预防事故的发生。
五、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七、发生事故按事故处理程序及时汇报,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八、制定防尘、防毒、防火、防汛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解决安全技术疑难问题,预防事故的发生。
九、按规定对勘探人员的违章、违纪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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