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切实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万无一失,特制定本制度并严格执行。
1无论事故大小,严格执行有必查、查必究,追查要有结果的制度。
2值班长是本车间当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当天车间内大小事故的分析追查。要求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当天必须追查清楚,责任落实到人。
3当班班组长对现场情况比较了解,必须陪同事故责任者或岗位司机及相关人员参加事故分析。
4总调度长、安全员及有关技术人员,无特殊原因必须参加事故分析。
5事故分析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从头到尾,按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防范措施、教训及初步的处理意见进行,实是求事,不得循私舞弊,避重就轻,蒙混过关,否则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6值班长在分析完事故后,要在三天内将追查分析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厂领导,并拿出处理意见。
7对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的人员要严肃追查,给予制裁。对没有经验技能低下的职工要单独培训;同时全体干部职工都要认真总结经验,深刻吸取教训,凡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必须加倍处罚。
8无故不参加事故分析追查的干部职工,当天不予考勤。
9凡对事故隐瞒不报或不组织分析责任者,处于50—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