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煤厂电气工作人员应当执行有关上级电业部门的现行规程及本规程的各项规定。严禁非电气工作人员安装、检修各种电气设备。
二、高压停电必须按规定办理停电申请手续,持有批准的操作票以后,方可作业。停电后按规程要求进行验电、放电、无误后挂好三相短路接地线.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地线时顺序相反。严禁湿手操作电气开关,操作低压开关时必须站在开关的侧面,操作高压设备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并站在操作台上操作。
三、停电时先停低压后停高压,送电时顺序相反。停电操作顺序,先切断油开关,后拉开隔离开关,送电操作顺序相反。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运和约时送电。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试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可靠。
四、工作负责人在停电前应查明电源,检查有无其它电源返回工作内的可能性。
五、在电容器停运或开关跳闸时,必须经3分钟放电,待放电指示灯熄灭后,方可再投入运行。
六、设备合闸无电时,应立即将所操作的开关断开,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七、停电后应有明显的断电点,将其操作机构锁住。
八、为防止断路器误动作,应取下断路器控制回路的熔断器熔管。
九、机电设备停电检修时,必须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警示牌必须谁挂谁取,非操作人员禁止合闸,合闸前要详细检查,确认无人检修,设备正常后,才准合闸。
十、在停电设备上进行多工种作业时,必须有总的负责人,和有经验的电气监护人,监护人确认已经停电,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方可作业。
十一、作业前,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说明停电的范围,允许活动范围,及邻近带电体的距离。
十二、除规定的停电时间内其余时间均视为有电,禁止接触。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全部结束后,拆除所有的接地线,临时遮栏,收回所设的警示牌,确认无误召集作业人员,宣布作业结束。
十三、一旦发生触电,应立即将触电者脱离开电源。脱离电源方法有:A切断电源, B用干燥的木、竹杆挑开电线,C站在干燥的木板拉住触电者的干衣服,使其脱离、不准赤手拉触电者的身体,如触电人员所处的位置较高有掉下的可能,切断电源同时,要采取防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