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通过严管、细查、重处和培训等措施,瓦斯超限得到有效遏制,但11月以来,瓦斯报警次数出现反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拟采取九项措施严控瓦斯(一氧化碳)超限,为全省煤矿电煤保供提供安全保障。
一是全面介入调查。凡煤矿发生瓦斯超限报警,各监察执法处将全面介入,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或督促地方监管部门及煤矿企业认真进行查处,5个工作日内上报调查处理初步意见。未按期提供调查处理意见将进行通报。
二是严格四项制度。督促地方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责任追究、防范措施等四项制度。
三是严格核查甄別。严格对瓦斯超限探头及周边关联探头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查清是否是真实报警。凡汇报故障报警的,必须对故障探头进行计量鉴定;凡汇报调校报警的,必须调查核实。
四是严查报警原因。严查、严处、快处真实报警,做到瓦斯治理、瓦斯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措施、责任追究、治灾方案落实情况“五个查清”,对治灾不到位的超限,必须停止采掘作业。
五是强化措施落实。对区域内瓦斯超限多发的煤矿,将开展专项监察,查清原因,督促煤矿企业采取针对性措施,落实好瓦斯治理,从根本上消除超限风险。
六是严处虚假行为。严查、严处瓦斯监测弄虚作假行为,对设备故障和不规范调校造成的超限报警,将分清责任,对煤矿企业和“关键人”、操作手严厉追责;对中介机构履职不到位造成超限的,追究中介机构的责任;对采取堵塞、包裹或风吹甲烷传感器进气口,或者故意不按规定位置悬挂甲烷传感器等方式,造成甲烷传感器失效的,依据《刑法》修正案的有关规定,将相关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是加强服务指导。针对煤矿在监控系统和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督促煤矿企业加大投入、规范管理,提高装备水平,减少设备故障,不再发生不规范调校行为。
八是做好技术支撑。由安全技术中心等单位提供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协助做好煤矿企业的培训和技术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开展好故障设备的计量鉴定工作。
九是促进区域管理。加强与地方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加强管理、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措施、强化培训,提高区域煤矿瓦斯治理和监控系统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