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坚持“强制培训,分级管理”的原则,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对员工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2、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各部部长及部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在公司确定的职培中心培训,必须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4、班组级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在公司职培中心培训,经考试合格颁发安全资格证。
5、各部部长是本部门安全教育与培训的第一责任者,要保证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
6、对矿属员工每年组织不少于三次安全方面的培训。
7、员工岗前培训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9、安全部门要建立安全培训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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