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按照安全责任制层层负责,矿属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及职工的工资必须与安全情况挂钩,矿领导由公司考核,部室、区队领导由矿考核,班组及个人由部室、区队考核。
2、所有被考核部门或人员的经济效益由三部分组成,即: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生产工作任务各占一定比例,总数为100%
3、矿、部室、区队、班组按照上级要求必须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逐级认真考核,切实兑现。
4、所有的考核办法及细则必须按照上级要求或实际情况随时完善或调整,重点突出安全管理。
5、安全与经济效益挂钩制度的落实与监督:矿对各个部室、区队的考核由矿长、安全副矿长和矿副总经济师共同监督,部室、区队对班组的考核由安健环部、人力资源部、经营管理部共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