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三条:记录的发放、收集办法:
1.设备记录的发放由机电动力部统一管理,各工种设备的运行日志等记录由各基层单位和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员在机电动力部领取。
2.各工种设备记录发放种类以“质量标准化”中的要求为准。
3.设备记录收集工作由各基层单位和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员负责按月收集汇总整理后由本单位存档。对于大型固定设备、综采设备及重要生产环节的关键设备的运行、检修记录由各单位设备管理员汇总后于本月28日前交机电动力部存档。
第一一四条:各操作工、检修工记录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书写工整,必须认真按记录中规定的内容填写,严禁在记录上乱写乱画。
第一一五条:设备运行过程中,各工种操作工要严格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制,认真观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本队领导及调度、机电部门汇报,并作好设备记录,记载设备故障原因尤其是设备缺陷。以便于检修时处理。
第一一六条:单位负责人或带班队长每天至少要对各班设备运行情况检查一次,对各操作工种记录中所反馈的信息应及时组织处理。
第一一七条:机电动力部除每月检查记录外,还要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工种记录所反馈信息的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