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每月必须召开一次通风例会。
2、通风例会必须由总工程师主持,参加人员包括:矿长、分管副矿长、生产技术部、安质环部、机电维修部、采、掘、机、运等有关单位参加。
3、每月5号前召开通风例会。
4、会议内容包括:
(1)上个月“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2)本月“一通三防”工作安排及计划。
(3)上月各基层队及各业务科室的日常工作汇报。
(4)本月各基层队及各业务科室的日常工作汇报。
5、每年元月份的通风例会,必须对上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年度工作做出计划,交会议讨论修改后下发。
6、会议结束后,写出会议纪要,下发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