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坚决制止用公款吃喝玩乐,挥霍浪费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神华乌海能源公司的有关规定,本着既有利于正常业务交往,又厉行节俭的原则,并根据目前市场物价情况,对业务招待费、工作餐、会议餐做如下规定:
1、凡来我单位进行业务活动的来宾及上级领导一般只安排工作餐(物业公司餐厅),情况特殊的需请示矿长后,由办公室安排在物业公司餐厅以外宴请,其标准为:厅局级以上领导或重要客人每人每餐100~150元或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处级领导每人每餐80~100元。
2、大型会议餐标准为每人每餐50元。
3、工作餐标准:
⑴、厅局级及其主要领导或重要客人每人每餐80元,处级及其陪同人员每人每餐50元。
⑵、公司机关副处级以下工作人员及兄弟单位人员来我矿办理业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每人每餐40元。
说明:
1、以上就餐均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以更合理控制三项费用。
2、严格限定陪客人数,来宾在5或5人以下,我单位可在一比一以内安排,来宾在5人以上10人以下,我厂可在二比一内安排,来宾在10人或10人以上的,我单位可在三比一内安排,不得重复宴请。
3、基层单位一律不准发生招待费,如因特殊情况,需请示矿长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
4、工作餐均不含烟酒。
5、办公室要按照就餐记录做好就餐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