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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矿油脂管理制度采煤面小材上提升运输专项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11-16 14:12 来源:煤矿安全网 油脂 管理 管理制度 制度 采煤 煤面 小材 提升 运输 专项

  为了保证小材上提升运输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范安全风险地段事故的发生,结合实际情况 ,特制定提升运输专项管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小材上提升运输专项工作治理小组

  组 长:机环部部长

  副组长:生产部主管采煤部长、安管部采煤主管部长

  成员:生产部、安管部和机环部采煤业务主管,综采队队长、书记、机电队长、技术副队长、 各副队长、班组长及验收员。

  二、工作目标

  1.杜绝提升运输方面的违章行为,杜绝提升运输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2.杜绝车辆掉道,斜巷跑车等事故

  3.各类提升运输设备安全保护或信号装置齐全、灵敏,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4.杜绝无证上岗,违章操作现象。

  三、专项治理方案

  (一)专项治理内容清单

  专项治理主要针对绞车固定、各部位链接装置、离合、闸把、闸皮、钢丝绳、保险绳、钩头、一坡三挡、信号装置、轨道、地轮、照明、绞车管理牌板、转动部位防护罩及绞车准运证等的完好情况及使用状况。

  (二)专项治理方案

  1.绞车专项治理方案

  (1)每班使用前,对绞车各类安全设施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未整改完毕不得使用绞车。

  (2)绞车提升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安全红线规定。

  (3)提升期间,不得使用闭锁不完好的矿车、材车及插销。

  (4)提升期间,绞车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挂钩工严格按规定使用好“一坡三挡”等安全设施。

  (5)车辆提升或下方到位时,必须发出停车信号,待车停稳后方可进行其他作业。

  (6)绞车配套的声光信号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使用时严格按规定发信号。

  (7)车辆互连时,车辆之间的插销、保险绳、三环必须齐全可靠。

  (8)绞车钢丝绳不得超规定使用,出现死弯、断丝量超规定等必须及时更换钢丝绳。

  (9)绞车及附属设备设施不得超负荷运转,不得带病运行。

  (10)绞车转动部位防护罩不得有破损。

  (11)挡车绳完好,符合要求。

  2.轨道专项治理方案

  (1)轨道铺设必按规定铺设枕木,道夹板、轨距拉杆、地轮必须按规定安装并保证齐全有效。

  (2)轨道接头及高低错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车辆运行前必须检查轨道平直状况及相应设施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不整改不得运行车辆。

  3.斜巷人机闭锁装置

  (1)绞车处控制箱能够记录人员进入(闯入)时间、地点,同时能实时动态模拟显示绞车速度、矿车位置等,并能够存储。

  (2)绞车运行前按照“六闭环”管理模式检查时,同时必须对人机闭锁装置显示器、控制箱、摄像仪、车场红外线传感器等进行检查,确保装置完好后方可使用。

  (3)斜巷绞车运行时严格按照《小绞车操作规程》操作,当绞车房处声光报警装置发出报警时,绞车司机必须立即停止绞车运行,通过扩播装置喊话驱离人员撤离,报警解除后方可运行。

  (4)人机闭锁装置使用过程中显示器、摄像头、控制箱、主站分站等设备设施必须干净、整洁,并保持设备表面不积尘污,严禁出现由于摄像头积尘厚导致显示器画面模糊等现象。

  (5)人机闭锁装置原则上由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出现疑难故障使用单位无法处理时由机环部技术人员指导处理,出现摄像头熔接光缆等故障时由监测队维修工配合维修。

  (6)维修工必须熟悉人机闭锁装置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和技术要求,每天必须对人机闭锁装置进行检查维护,尤其是对绞车处及各车场安装的传感器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各车场红外线电子栅栏经常处于互相接收状态,并填写好检查维护记录。

  (7)人机闭锁装置安装完毕后必须由机环部、调度信息中心安全管理部、生产技术部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使用单位使用,由使用单位全面负责管理。

  (8)人机闭锁装置配合小绞车同时使用,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操作。

  (9)人机闭锁装置出现故障时,斜巷严禁提升作业,严禁甩掉人机闭锁装置私自使用绞车,否则按“严重三违”追责。

  (10)严格落实包机责任制,对维护保养不到位的人员或管理人员,由机环部和安全管理部进行追责处理。

  (11)人机闭锁装置严格执行“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12)因安全生产需要改制或变更人机闭锁装置地点时,必须汇报机环部同意后方可作业,因工作地点发生变化需将绞车移交其他施工队时连同人机闭锁装置移交。

  (13)外队使用提升绞车时,必须持证经过主管队当班负责人的同意,且要有外队跟班队长现场负责才能提升,否则禁止使用。

  4.夜班及节假日期间,作业人员容易疲劳、精神松懈、思想麻痹大意,为确保夜班及节假日的提升运输安全,严禁对大件车辆运输做如下规定

  (1)大件车辆界定,即:超长、超宽、超高等“三超”车辆,即:车辆及其长度超过矿车或平板车长度的车辆,重量超过车辆允许重量的车辆,宽度超过装载车辆两侧各100m的车辆。专用车辆执行专项管理制度,不按“三超”车辆管理。重量不小于5吨的车辆,即:装载物料、设备部件、设备后,整体重量超过5吨的车辆。

  四、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责任加大职工教育培训力度,把提升运输设备管理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各成员及维修工、班组长要狠抓具体措施的落实及现场管理,将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人员;加强机电安全管理,杜绝井下电器设备失爆,确保机电运输设备各种保护齐全有效;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将提升运输作为安全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加强提升运输的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留死角死面,做到隐患班班排查、班班治理,把治理安全隐患作为井下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对不认真排査治理隐患,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的,根据管理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各队建立台帐,队干部将当班查出的问题记录上台帐,并安排专人进行整改,落实闭合管理。

  3.切实按照要求,加强现场治理:

  (1)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提升运输设备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杜绝违章操作、野蛮操作、违章指挥。

  (2)小材上提升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一坡三挡齐全有效,并按规定使用。落实好底弯警戒,警戒人、警戒牌、警戒绳落实到位。提升绞车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运输提升时把钩工必须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矿车插销和连接闭锁装置要符合要求。

  (3)落实好小材上提升运输期间的警戒工作。

  (4)斜巷提升的钢丝绳,使用前由跟班干部或班组长检查钢丝绳完好情况,对钢丝绳人为造成损坏(正常磨损除外,要追查信号挂钩工责任,并由检绳钳工对钢丝绳立即处理,如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者),及时上报更换,并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5)斜巷提升必须坚持“一坡三档”,在施工中如不使用“一坡三档”安全设施或损坏不及时修复者,每项给责任者罚款100元。

  (6)斜巷串车提升必须符合《规程》规定,不得超挂多拉,连接时必须用三环、插销连接,并确保性能完好,不得用其他材料代替,否则每次罚款50元,每超挂1辆车,罚款50元。

  (7)斜巷串车提升必须使用保险绳,一次不用者给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

  (8)提升运输中不得用保险绳作为提升钩头,拉运物料,否则每次罚款50元。

  (9)斜巷提升严禁蹬钩、扒车,如发现一次给当事人罚款500元

  (10)斜巷提升运输放车或提车时,必须先发出上、下车信号,等对方返回信号后,再放车或提车,如不发信号或不返回信号者,每次给信号工罚款100元。

  (11)斜巷提升超长或超宽材料时,必须用专用的材料车绑扎牢靠,如不用专用的材料车运输者,给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者由责任人承担。

  (12)斜巷提升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否则每次给责任人罚款100元。

  (13) 每次提升前跟班队长或工长、安检员必须检查安全设施、警戒到位后再提升,并填写《绞车运行记录》。 台账未及时填写,未进行提升前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罚款跟班队长或工长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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