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各机道、硐室、车间必须做到文明生产、文明施工、整齐、清洁、安全。机房、硐室不得有杂物,需张挂的各种图表、制度齐全,字迹规范统一,按标准化标准进行管理,少一项或一项不标准罚技术员100元、队长100元。
第二、各车间、机房的运行日志及其它记录,应认真填写不得涂改、乱画,更不准撕毁,如有以上情况之一者罚款100元。
第三条、在车间、硐室,暂时不用的配件、材料应上架和装箱保管,并有明显的标志牌。风水管、皮带架、过渡管、托辊上架保管,各种紧固件、连接件、小电器应装箱保管,不按规定办的有一项罚款100元。将配件、紧固件乱扔,有一件罚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