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组织编制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具体落实。
2、负责矿井井下物探初步结论的预审。
3、负责对年度水情水害预报、月度水情水害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方案、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矿井防隔水煤柱(岩)柱留设报告等资料的预审。
4、负责组织编制防治水工程专门设计并预审,组织对防治水工程验收。
5、负责组织编制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预审。
7、参与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
8、开展专项辨识评估工作。
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牵头结合有关部门、区队,负责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的具体工作。
10、负责水害防治工作的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督导、检查。
11、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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