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清水营煤矿“8·17”顶板事故“回头看”评估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煤矿重特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银南监察分局对清水营煤矿“8·17”顶板事故开展了回头看评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事故简要情况及相关责任单位(人员)处理落实情况
(一)事故简要情况
2018年8月17日20时50分左右,宁夏煤炭基本建设公司清水营煤矿矿建项目部建井五队,在+1172m水平回风反石门掘进工作面迎头右帮锚杆支护过程中,巷道右帮突然出现片帮,沿帮滑落一块矸石,将作业人员胸部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银南监察分局会同宁东管委会安监局、宁东管委会监察室、宁东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联合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了事故调查。
(二)事故责任处理落实情况
根据《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银南分局关于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水营煤矿“8·17”顶板事故报告的批复》(宁煤安银南分局发〔2018〕36号)文件中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1.清水营煤矿罚款人民币35万元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3.撤销了尹发忠采煤副总工程师职务。
4.安全生产副矿长秦磊罚款6000元,罚款已收缴。
5.总工程师丁学福罚款6000元,罚款已收缴。
6.矿长王华罚款27204.6元,罚款已收缴。
7.党委书记张世库罚款9000元,罚款已收缴。
8.宁夏煤炭基本建设有限公司清水营煤矿项目部建井五队队长徐加斌罚款9000元,罚款已收缴。
9.宁夏煤炭基本建设有限公司建井公司经理吴学平罚款48915.21元,罚款已收缴。
10.宁夏煤炭基本建设有限公司建井公司驻清水营煤矿项目部经理傅杰,罚款8000元,罚款已收缴。
11.宁夏煤炭基本建设有限公司驻清水营煤矿项目部副经理赵长红,罚款6000元,罚款已收缴。
12.宁夏灵州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杨琪罚款6000元,罚款已收缴。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制定了《清水营煤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明确网格人员责任,强化重点工程、关键工序和薄弱环节的现场安全监管,对设备回收、零星重点工程安排专人现场盯班;委外工程除监理方和施工方盯班外,矿安排专人现场盯班。二是严格落实领导跟带班制度,针对事故易发的时间段,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值班、副总以上领导8小时入井带班制度,强化反三违力度,强力推行不安全行为“双反”管理,狠反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员工违章作业行为,对员工举报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的给予奖励,对违章指挥的各级管理人员一律就地免职,对触碰安全管理“红线”的员工严肃处罚。 强化煤矿基础管理工作。一是制定了《清水营煤矿顶板安全管理制度》,按照风险分级管控原则,明确矿长、分管领导、分管部室、区队、班组、员工各层级在顶板管控各环节的责任和考核标准。二是2018年10月22日由矿负责人主持召开了清水营煤矿顶板管理专项研讨会议,就矿在顶板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薄弱环节和盲区死角进行详细排查,确定了矿在防治顶板事故方面的防范措施。 加强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一是狠抓班前会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优化班前会流程及危险源辨识内容,充分利用班前会安全知识培训中对当班重点工作内容、危险源辨识、管控措施等内容进行安全培训。强化以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活动。培训中心按周下发学习计划,督促各区队员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全员填写“一案五问一改变”记录卡。二是强化外委施工队伍培训管理。按照“五个一样”的整体要求,将外委单位培训管理纳入到矿整体日常考核管理,抓新工人72课时入矿培训、过关、考试,确保“三项”人员及管理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认真履行各级管理人员职责。每周开展安全大检查,每旬开展顶板隐患专项检查,针对重点工程、重点环节等重点盯班,矿成立跟班小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管控到位。 事故警示教育落实情况。在全矿班前会、集中学习日播放和有计划的组织集中观看此次事故警示教育片,并由矿培训中心开展警示教育具体工作,确保员工得到警示、受到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三、目前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通过本次“回头看”,发现清水营煤矿在顶板方面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银南监察分局将持续关注清水营煤矿安全生产动态,在开展执法监察时督查落实事故整改措施,同时要求清水营煤矿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从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等方面入手,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认真细致的抓好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