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领导到纳雍县督导复工复产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为督促煤矿切实落实《关于深刻吸取六盘水猴子田煤矿“11·11”较大顶板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11月17日至18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商宜带队到纳雍县督导复工复产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检查期间,商宜详细了解纳雍县煤矿复工复产情况,抽查复工建设的鑫达煤矿,夜查夜访正在开工准备的张家寨煤矿,并就煤矿复工复产、标准化建设给予指导。
商宜强调,监管监察部门要深刻吸取猴子田煤矿事故教训,严格按照“黔能源煤安﹝2021﹞112号文件”要求强化煤矿复工复产验收标准,严防煤矿擅自入井作业,要督促复工复产煤矿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及时安装监测数据传输“前置机”,夯实煤矿智能化基础。始终聚焦瓦斯、水害等重大安全风险,加大安全风险管控和隐蔽致灾因素排查治理力度,落实好瓦斯防治“八招”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复工复产煤矿要举一反三,加强巷道维修管理,严防类似事故发生。煤矿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眼长远发展,优化布局,实现高质量发展。
监察执法四处、纳雍县能源局等有关人员参加督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