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4日,陕西省榆林市中煤大海则在建煤矿一号副立井发生溜灰管坠落事故。事发现场井下有作业人员37人,经紧急施救,26人升井,11人被困井下。
5月14日2时左右,一号副立井掘进队队长阚凤云组织召开班前会,3时15分至3时40分,36名工人陆续入井,到达立井吊盘施工。
5月14日4时41分,施工方开始使用溜灰管和两个底卸式料桶同时向井下运送C70混凝土。第一车(混凝土运输车)4时41分开始,4时46分结束;第二车5时03分开始,5时22分结束,此时井口反映溜灰管下灰速度慢;第三车5时25分开始,6时10分结束;第四车6时12分开始,6时28分因堵管停止下料。7时整,掘进队队长阚凤云带大铁锤吹风管、扳手等工具下井处理堵管。7时23分,井筒内传出强烈异响,稳车钢丝绳剧烈抖动。此时,井下共有作业人员37人。7时48分,施工方3人下井观察,发现溜灰管大部分坠落,西部半个吊盘被毁损,多名工人被困。
本次事故是施工方违反作业规程使用溜灰管输送C70混凝土,在输送混凝土过程中发生堵管,在未撤出井下人员的情况下,违章使用大锤、吹风管、扳手等工具处理,造成溜灰管与法兰盘焊缝撕裂,溜灰管相继坠落造成本起事故。
针对本次事故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一)认真汲取教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强化内部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规范和强化应急处置管理,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五)提高履职能力,落实责任,做好煤矿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