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煤矿顶板管理,预防煤矿顶板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豫煤安监调查〔2015〕82号)、《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煤矿顶板管理规定》(永煤控股〔2018〕22号)、《永煤洛阳煤业区域管理公司煤矿顶板管理规定》(永洛字〔2018〕3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龙门煤矿的顶板管理。
第三条顶板管理机构
成立龙门煤矿顶板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生产副矿长、开掘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地测防治水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各副总工程师
成 员:生产科、地测科、安监科、机电科、调度室、企管科、供应科、施工区队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科,负责组织制定煤矿顶板管理制度、组织与指导日常工作开展,做好工作联系与协调等,生产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四条顶板管理职责
龙门煤矿矿长负责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保证投入,定期听取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及相关部门的顶板管理工作汇报,对顶板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龙门煤矿生产副矿长、开掘副矿长分管矿井现场顶板管理工作,对现场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龙门煤矿总工程师、地测防治水副矿长是矿井顶板管理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对矿井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龙门煤矿生产科、地测科是矿井顶板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对矿井的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指导、业务监督、检查考核职责,协调解决矿井顶板管理工作中的技术和管理问题。
龙门煤矿安监科、机电科、调度室是矿井顶板管理工作的安全监督检查部门,对矿井的顶板管理负监督检查责任。
龙门煤矿企管科、供应科负责矿井顶板管理中的材料供应工作。
施工区队是顶板管理现场安全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严格执行顶板管理有关制度和规定。
第五条顶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
(一)按规定开展顶板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做好顶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二)定期对井下所有在用巷道及采煤、掘进、巷修等作业地点进行顶板安全检查,按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和要求,定期开展顶板安全隐患排查,认真排查“人、机、环、管”等方面的顶板管理缺陷和不足,把顶板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作为检查和排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没有制定顶板管理安全措施、没有落实顶板管理制度的作业场所立即停工整改,对检查或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闭环。
第六条支护质量管理
(一)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对施工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一旦出现支护质量问题,要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隐蔽工程质量管理。开展工程质量全过程验收,岩巷光面爆破质量、锚网支护质量;架棚巷道的顶、帮背设质量等,施工区队均要有施工及验收记录,业务科室进行抽查。
(三)矿井建立工程质量考核制度。各区队班组要有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第七条“四新”推广与支护技术改革
积极推广煤矿顶板支护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进支护技术改革,开展“三软”煤层支护科技攻关。
第八条顶板知识培训
(一)将顶板知识培训列入新入职员工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班组长和所有作业人员进行顶板知识培训,教育员工按章操作,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顶板事故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对转岗工人进行预防顶板事故专项培训,提高顶板隐患辨识能力,杜绝违章作业。
(二)开展预防顶板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吸取顶板事故教训,不断提高认识,查找不足,改进工作,超前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