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要求
(一)各区队必须按生产科设计的布置方式施工锚索。
(二)锚索主要采用Ф18.9mm钢绞线,MSZ2335、MSK2335树脂锚固剂配合使用,使用配套的KM19型矿用锚索锁具,使用MQ19(22)-300/60型锚索张拉机具。因其它原因需调整时以生产科下发的施工通知为准,各单位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
(三)施工队伍必须将顶板岩性变化情况及时汇报生产科,生产科经落实后,及时调整锚索长度和锚固段长度,锚索锚固长度必须在2m以上。
(四)锚索外露长度150~250mm,孔深允许偏差范围为0~+50mm,孔距允许偏差范围为±100mm。
(五)Ф18.9mm的锚索锚固力达到100kN(30MPa),当顶板岩性发生变化锚固力达不到要求时,要及时汇报生产科,经生产科现场落实后,修改设计或技术要求,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二、施工要求
(一)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矿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审批后,严格按照要求贯彻执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作业。
(二)施工队伍所使用的锚索施工机具必须完好,压力表要定期检验、校验,使用不合格的压力表或没有压力表,认定为不合格锚索,不予结算。
(三)各区队施工锚索时使用的树脂锚固剂、钢绞线、锁具、托盘必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无证的严禁使用。
(四)施工区队必须填写每根锚索的详细施工记录,并在验收时报送生产科。记录中必须标明锚索编号、树脂锚固剂型号及数量、锚固力、施工人员、当班验收员、当班班长、跟班队长,以上牵涉到签名的,必须本人亲自签名确认。锚索必须用白色漆标号统一管理。
(五)锚索截割装置统一由生产科管理,区队不允许私自保存,验收前区队以书面申请领用,坚持“谁领用谁上交”的原则,统一截割完毕后及时上交生产科。
三、验收及处罚制度
(一)申请科室验收前,区队应进行自检,自检中发现不合格的自行补打,所施工的锚索必须要认真填写施工记录表,对锚索施工记录表填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当月施工锚索不予验收,且对记录表填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对责任区队队长及技术负责人各扣除薪金100元/根。
(二)区队将填写完整的锚索施工记录表报送生产科后,申请生产科进行验收,验收部门安排人员去现场验收,验收时区队技术员必须在现场,并准备好验收时所需的工器具,若因区队人员安排及工器具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验收时,对区队队长扣除薪金200元。
(三)验收部门验收时要做好记录,逐根做好张拉试验数据,且验收记录必须归档,以备以后检查;若发现验收人员记录造假,责任人扣除薪金200元。
(四)验收时若出现锚索张拉不合格,责任单位必须在该锚索500mm范围内重新补打,再次进行验收,并对跟班队长及技术负责人各扣除薪金500元/根。若该锚索达不到设计锚固力的50%,现场必须拉出检查锚索长度和锚固效果;修巷时,发现区队使用短锚索或张拉时发现使用短锚索,按第(七)条规定执行处罚。
(五)锚索不编号的,罚责任区队主管队长及技术员扣除薪金50元/根。
(六)锚索不按作业规程要求使用锚固剂的,责任区队跟班队长扣除薪金200元/根,主管队长及技术员扣除薪金100元/根。
(七)锚索施工后外露部分允许最多截掉300mm,截掉部分超过要求,对施工负责人扣除薪金300元/根;锚索外露长度在安全生产标准之间,锚索外露长度不足150mm的或钢绞线散开,造成无法张拉的,则视该锚索不合格,必须重新补打。对区队队长和技术负责人各扣除薪金300元/根。
(八)若发现施工区队私自截锚索或违规使用短锚索,责任人记“严重三违”一次,停工学习7天,责任人扣除薪金1000元/根,区队队长扣除薪金1000元/根;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表1
锚 索 支 护 记 录 表
队别: 填表人: 年 月 日
锚 索 钻 孔 |
工程(巷道)名称 | 通尺 m,自左向右(面向迎头)第 根。 | |
安装位置 | |||
钻孔直径、钻孔方向 | |||
锚索孔深(m) | |||
施工时间 | |||
施工人员 | |||
班跟班班(组)长 | |||
班跟班队长 | |||
班验收员(签名) | |||
备注 | |||
锚 索 安 装 |
锚固剂规格及数量(节) | ||
安装前钢绞线长度(m) | |||
实际使用长度 | |||
截下钢线长度(m) | |||
安装时间 | |||
锚索张拉力(KN) | |||
安装人员 | |||
安装锚索跟班班(组)长 | |||
安装锚索跟班队长 | |||
班验收员(签名) | |||
备注 | |||
队长 | 技术负责人(签名) |
附表2
锚 索 拉 力 试 验 表
工程名称 | 工程部位 | ||||
试验时间 | 年 月 日 | 活塞面积 | S= cm2 | ||
设计拉力 | F= kN | 设计压强 | P= MPa | ||
拉力试验结果(MPa) | |||||
锚索编号 | 读数(MPa) | 锚索编号 | 读数(MPa) | 锚索编号 | 读数(MPa) |
1 | 11 | 21 | |||
2 | 12 | 22 | |||
3 | 13 | 23 | |||
4 | 14 | 24 | |||
5 | 15 | 25 | |||
6 | 16 | 26 | |||
7 | 17 | 27 | |||
8 | 18 | 28 | |||
9 | 19 | 29 | |||
10 | 20 | 30 | |||
试验数量 | 共 根 | ||||
参加试验人员 | |||||
施工单位: |
科室验收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