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管理类——龙门煤矿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管理办法
为规范采煤工作面投产前验收工作,保证采煤工作面投产前各生产系统合理、灾害治理达标、安全设施齐全、设备运行可靠,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标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
2.采煤工作面无论储量大小、回采期长短,在正式投入生产前必须由本矿井验收合格后,方可上报上一级公司组织投产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采煤工作面,严禁投入生产。
第二条验收组织
3.矿井成立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领导小组,总工程师任组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开掘副矿长及各副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生产科、地测科、安监科、机电科、调度室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4.生产科负责牵头组织采煤工作面投产预验收,负责成立验收组、组织验收、收集预验收资料及上报区域公司申请验收等。验收组须由采掘、通风、地测、机电、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各科室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验收工作负责。
第三条验收职责
5.龙门矿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工作由各业务科室分工负责,分别形成专业或系统验收结论,验收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确定采煤工作面最终验收结果。相关业务部室验收职责划分如下:
(1)生产科负责采区开拓系统审查,负责采煤工作面设计、作业规程、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资料编制质量及审批程序审查;采区通风系统审查,负责采煤工作面通风系统、压风自救系统、负责瓦斯抽采系统、防尘及防灭火系统验收及“一通三防”相关措施审查;负责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
(2)调度室负责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验收。
(3)地测科负责采区排水能力审查,负责采煤工作面水害防治效果评价验收和防治水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审查。
(4)机电科负责采区排水系统、供电系统、运输系统审查,负责采煤工作面排水、供电、运输、液压及供水施救系统验收,负责综采设备安装质量验收,负责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审查。
(5)安监科负责负责规程措施贯彻及现场执行落实情况验收。
第四条验收内容
6.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安全生产条件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采掘布局和巷道布置情况、生产系统完善情况、灾害治理达标情况、生产装备情况、技术管理情况等。安全设施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通风设施、安全监测监控设施、排水设施、机电运输设施、安全避险设施等安全设施的构筑与运行情况等。
第五条验收依据
7.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依据包括:
(2)各类工程施工记录、验收记录;
(4)机电运输与采掘设备、设施安装质量与运行情况;
(5)采煤工作面试生产情况与现场管理情况等。
第六条验收标准
8.按对安全生产保障重要程度不同,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标准分为基本标准与精细化标准。基本标准是指采煤工作面生产必须达到的最基础的安全生产保障标准;精细化标准是指采煤工作面正常生产时应达到精细化管理标准。
9.开拓开采部分验收基本标准:
(1)设计、作业规程、初采初放措施等基础技术资料齐全, 编制审批符合规定,贯彻到位。
(2)采掘布局合理,不存在剃头开采行为。
(3)采掘工作面数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巷道断面符合设计,满足通风、运输和行人需要。
(5)巷道与工作面支护符合设计和作业规程规定。
(6)安全出口、端头支护及超前支护符合规定。
(7)回采工艺符合规定。
(8)按规定设置临时避难硐室、永久避难硐室,设施、设备配备齐全,符合规定。
10.一通三防与防突部分验收基本标准:
(1)采煤工作面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通风设施牢固可靠。
(2)工作面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完善可靠,符合规定。
(3)防尘及防灭火系统健全,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自然发火 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安设有隔爆设施。
(4)低瓦斯矿井瓦斯异常区、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系统健全。
(5)瓦斯抽采达标煤量符合要求,达标评判合格。
(6)瓦斯抽采工程原始记录齐全。
(7)低瓦斯矿井瓦斯异常区、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编制有防突专项设计、瓦斯防治专项措施。
11.地质与防治水部分验收基本标准:
(1)采区、工作面排水能力满足要求。
(2)工作面及周边地质情况清楚、资料齐全。
(3)防治水工程设计、施工、评价等资料齐全。
(4)水害治理达标煤量符合规定,效果评价合格,资料齐全。
12.机电运输与设备安装部分验收基本标准:
(1)采煤机、液压支架、刮板运输机“三机配套”合理,选型符合规定,适合工作面实际。
(2)工作面设备安装质量合格,运行可靠,转载机、液压泵站、胶带输送机、开关、移动变压器等机电设备运转正常。
(3)液压系统和乳化液浓度符合规定。
(4)排水系统完善可靠。
(5)运输系统设施齐全,运行安全可靠。
(6)供电系统安全可靠。
(7)电气设备无失爆。
13.采煤工作面验收精细化标准按《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各级公司制定下发的相关文件和规定执行。
第七条验收程序
14.采煤工作面安装结束后,矿井总工程师、分管生产的副矿长分工负责,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预验收并填写《煤矿采煤工作面投产预验收表》,验收合格后,向上一级公司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正式验收,申请验收时报送预验收表。
15.上一级公司验收主管部门接到矿井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现场验收并填写《公司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表》。验收人员要在验收项目后签署意见和签名,并在形成的验收组意见和验收结论后签名。
第八条验收结果
16.矿井组织采煤工作面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试生产或维护性推进,以顺直工作面煤壁、拉直升紧液压支架、调试机电设备等。试生产或维护性推进长度不得超过3m。
17.采煤工作面预验收前或预验收不合格,严禁以任何理由组织工作面推进或试生产。
18.上一级公司组织验收时,采煤工作面必须全部符合基本标准要求方可视为工作面验收合格。工作面验收合格后,经上一级公司颁发“采煤工作面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准组织生产。
19.采煤工作面存在不能满足基本标准要求的项目时,矿井必须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完毕,经验收组专业人员复验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准颁发“采煤工作面安全生产许可证”。
20.采煤工作面对照基本标准存在一定问题但不影响系统功能发挥与设施安全使用的,可视为符合基本标准要求。
21.采煤工作面验收时发现的不符合精细化标准要求的问题,验收组可限定一定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允许工作面边生产边整改,对口专业部室要做好跟踪落实。
第九条罚则
22.采煤工作面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煤矿采煤工作面投产预验收表(矿井填写)
2.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申请
附件1:
煤矿采煤工作面投产预验收表(矿井填写) 工作面名称 预验收时间 一、工作面基本情况 采长 采高 可采储量 煤层倾角 自然发火性 爆炸危险性 顶板岩性 原始瓦斯含量 正常涌水量 底板岩性 原始瓦斯压力 最大涌水量 轨道巷 长度 支护形式 超前支护 断面 揭露断层数量 端头支护 胶带巷 长度 支护形式 超前支护 断面 揭露断层数量 端头支护 二、灾害治理情况 瓦
斯
与
防
突 抽放时间 水
害
治
理 隔水层厚度 达标煤量 达标煤量 达标范围 达标范围 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 验收结果 验收结果 三、通风与防尘 设计风量 通风设施构筑 实际风量 防尘设施 工作面通风方式 验收结果 四、瓦斯抽采 抽采系统 抽采能力 现瓦斯含量 现瓦斯压力 五、排水系统 胶带巷 排水点设置 轨道巷 排水点设置 水仓容积 水仓容积 泵及管路安装 泵及管路安装 排水能力 排水能力 六、供电系统 移动变电站型号 供电距离 供电保护 瓦斯电闭锁 七、运输系统 轨道运输方式 安装与敷设质量 安全设施 煤矸分运系统 胶带运输机保护 刮板运输机保护
煤矿采煤工作面投产预验收表-续表(矿井填写) 工作面名称 预验收时间 八、设备安装 设备名称 型号/数量 安装质量 试运转情况 工作面液压支架 端头、超前支架 采煤机 工作面运输机 转载机 破碎机 顺槽胶带机 乳化液泵 喷雾泵 九、安全避险系统 监测监控系统 人员定位系统 通信联络系统 压风自救系统 供水施救系统 紧急避险系统 十、技术管理 规程措施制定情况 审批情况 贯彻情况 现场图牌板
存在的主要问题:
验收结论:
验收组成员(签字):
组长(签字):
附件2:
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申请
公司部:
煤矿采煤工作面已于年月日安装完毕,
月日矿井组织了投产预验收(附矿井预验收表),预验收结果为合格。现申请公司验收。
煤矿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