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管理类——龙门煤矿零星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零星工程施工、竣工(停工),必须按照矿上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零星工程施工时,必须由管理人员现场跟班。
一、施工前流程
1、业务科室根据生产需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的工程,提前下达工作联系单。
2、施工单位接到施工通知单后,根据工程要求准备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材料、各项安全设施。
二、竣工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1、施工工程停工撤出前,提前1-2天向业务科室提交竣工或停工申请函(附件1),由业务科室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
2、施工完成后2天内没有申请验收的,对责任单位队长、书记扣除薪金100元,每推迟一天申请验收,对责任单位队长、书记各扣除薪金100元,超过7天没有验收的,不予验收结算。
3、若施工区队申请验收,而现场条件达不到竣工要求的,对责任区队队长、书记分别给予扣除薪金100元,责任科室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下发隐患整改,施工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责任科室。
4、验收不通过时存在问题必须整改,直至验收通过后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在单项工程验收单签字后,方准施工单位停工撤出。
5、对不履行停工撤出相关手续而私自停工的施工单位,给予施工单位1000元的罚款,对施工单位队长、书记各扣除薪金200元,施工单位必须履行相应手续后,方可允许停工撤出,否则对完成工程不予结算。
6、对不符合竣工条件或临时停工条件而在验收单上签字的科室责任人给予扣除薪金100元。
7、参与人员每人奖励50元,月底生产科汇总,在工资结算中兑现。
三、其它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程验收申请
科:
队施工的 工程,已经施工完毕,工程质量自检,已符合标准化要求,特申请生产科组织验收。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