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管理类——龙门煤矿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考核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采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矿成立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党委书记
成 员:生产科科长、调度室主任、机电科科长、安监科科长、地测科科长、企管科科长以及各科室分管采掘专业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科,办公室主任由生产科科长兼任。
工作人员:生产科采掘组人员
二、考核范围
各采、掘、巷修工作面
三、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考核要求
(一)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考核按照煤安监行管[2017]5号《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标准执行。
(二)各采掘区队必须制定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并认真落实工程质量考核工作。
(三)各采掘工作面现场必须配备检查的仪器和仪表(单体支柱测压表、折光仪、卷尺、半圆仪和线绳等),积极配合各种检查工作。
四、综采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处罚细则
(一)液压支架压力表缺少、损坏,每处对责任人扣除薪金100元。
(二)综采工作面必须建立矿压观测制度,并对工作面压力进行观测,并认真填写观测记录,工作面矿压观测按要求记录真实、可靠,每月进行总结分析,否则对施工单位队长、技术责任人扣除薪金100元。
(三)工作面现场有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工作面概述(简介);工作面巷道布置平面图;采煤方法示意图(采煤机进刀方式示意图或炮眼布置图等);工作面设备布置图;工作面通风系统图、避灾路线图;工作面开切眼、运输巷、回风巷及端头支护示意图(平、剖面图);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示意图;工作面供电系统示意图;工作面正规循环图表等各种图牌板清晰规范。每缺少一种图纸和安全技术措施对技术负责人扣除薪金100元,图纸不清晰或出现错误扣除薪金20元/处。
(四)工作面顶板出现台阶下沉对责任人扣除薪金100元/处。
(五)工作面支护及时、到位,顶板不冒落。支架顶梁前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300~500mm对责任人扣除薪金50元/架,冒落高度超过500mm的对责任人扣除薪金100元/架。
(六)不准随意留底煤开采,必须留底煤开采时,必须有批准的专项措施。无批准的专项措施留底煤回采对责任人扣除薪金50元/架;连续超过10架以上无措施留底煤厚度超过300mm回采的,对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扣除薪金100元。
(七)工作面液压支架、单体液压支柱、液压抬棚初撑力低于作业规程、措施要求的对责任人扣除薪金50元/(架、根);乳化液配比不符合要求对责任人扣除薪金100元/次。
(八)支架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超过50mm,否则扣除薪金20元/架。工作面过老巷、回收三角煤等原因需调斜回采时,必须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规定比例调斜,调斜过程中要同时调整工作面支架直线度,否则对单位负责人扣除薪金100元/次。工作面运输机机头超前机尾距离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具体以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为准),以防工作面支架上窜或下滑,否则每出现一次上窜或下滑导致安全出口宽度小于800mm的罚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扣除薪金200元。
(九)液压支架中心距不按作业规程要求,偏差不超过100mm,否则给予扣除薪金50元/架。
(十)液压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7°,歪斜角不大于5°,超过规定的给予扣除薪金50元/架。
(十一)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错茬,错茬超过顶梁侧护板高度2/3的扣除薪金50元/架;相邻支架错茬超过相邻侧护板高度的,扣除薪金100元/架。
(十二)相邻支架不挤、不咬、不倒,出现挤架扣除薪金50元/架,咬架扣除薪金100元/架,倒架扣除薪金50元/架;相邻支架架间间隙不超过100mm,否则给予扣除薪金50元/架。
(十三)液压支架拉移后必须及时伸出侧护板支护架间顶板,确保架间不漏矸,否则扣除薪金100元/架。
(十四)工作面上下端头按作业规程规定支护,单体柱完好,抬棚间距、柱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不缺梁少柱,Π型梁悬臂不超过600mm,否则一处不合格给予扣除薪金50元。
(十五)工作面两巷超前加固不小于20m,否则对施工区队队长扣除薪金100元/m(不足1m按1m处罚)。
(十六)工作面两巷超前棚棚距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否则扣除薪金50元/m(不足1m按1m处罚)。
(十七)工作面两巷超前棚单体柱上方金属钢梁必须接实顶板、无悬空,否则给予扣除薪金50元/处。
(十八)工作面两巷超前棚变形严重,未及时进行维护,扣除薪金50元/棚。
(十九)工作面、端头及超前单体支柱全部编号管理,支柱不编号、牌号不清、缺损扣除薪金50元/根。
(二十)工作面两巷超前棚不缺梁少柱,否则对责任人扣除薪金50元/根。
(二十一)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柱成直线,偏差不超过±50mm(局部变化地区可加柱),柱距偏差不超过100mm,否则给予扣除薪金50元/根。
(二十二)工作面两巷超前单体支柱排距偏差不超过±100mm,否则给予扣除薪金50元/处。
(二十三)工作面两巷底板松软时,单体支柱不穿柱鞋或穿不完好的柱鞋给予扣除薪金50元/根。
(二十四)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柱出现因未穿柱鞋或使用不合格柱鞋造成支柱钻底超过100mm不处理,否则给予扣除薪金50元/根。
(二十五)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柱在用柱鞋完好,单体支柱站位符合安全规定。出现柱鞋损坏不更换或单体支柱柱根严重侧滑不处理,每处给予扣除薪金50元。
(二十六)上下顺槽支架完整无缺,高度不低于1.8m,行人宽度不低于0.8m,否则罚区队200元/m(1m以下按1m处理),对跟班队长扣除薪金200元。工作面上、下超前段禁止出现憋帮柱,每发现1根憋帮柱,罚50元;帮柱柱牙与棚梁梁槽不咬合,每发现一处,对责任人扣除薪金50元;帮柱外扎角不得超过3°,若超过3°,每发现一处,对责任人扣除薪金50元。
(二十七)两巷超前支护支柱初撑力符合规程要求,单体支柱初撑力不合格责任人扣除薪金50元/根。
(二十八)两巷超前支柱要有防倒措施,且防倒绳挂设牢靠,防倒绳不得使用联网绳代替,否则责任人扣除薪金30元/根。
(二十九)两巷备用单体支柱必须有可靠的防倒措施,防倒绳与金属棚实现可靠连锁,严禁使用联网绳代替防倒绳,否则责任人扣除薪金30元/根。
(三十)两巷超前单体支柱支设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柱头与金属梁面贴合严密,金属梁端安全距离符合规定(至少100mm),拉移设备后中间柱及时复位,否则责任人扣除薪金150元/根。
(三十一)两巷超前支护顶板背木、背板必须穿过棚梁中心,间距不超过规程规定,否则,每处责任人扣除薪金50元。
(三十二)工作面上下隅角采空区顶板出现超过2×5m2范围不冒落,必须采取措施处理,否则对跟班队长扣除薪金200元。
(三十三)工作面上下隅角切顶线密集支柱齐全,挡矸有效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每少一根对责任人扣除薪金50元。
(三十四)两巷超前范围内无空载柱、漏液柱、弯柱等,不用单体柱必须放置在超前范围以外,否则给予扣除薪金50元/根。
(三十五)工作面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伞檐长度1m以上,突出部分不超过150mm;伞檐长度1m以下,突出部分不超过200mm。否则给予扣除薪金100元/处。
(三十六)工作面煤壁要保持平直,发生片帮要及时拉超前架,并伸出伸缩梁和护帮板支护帮顶,且梁端要接顶,工作面端面距不超过340mm,否则每架给予扣除薪金50元。
(三十七)工作面片帮拉超前架后端面距仍超过340mm,要按作业规程要求架设贴帮柱或架棚支护,否则给予扣除薪金每架100元。
(三十八)巷道净高必须达到标准化和生产要求,两巷净高不低于1.8m, 巷道人行侧宽度达到0.8m以上。
(三十九)采用金属棚支护的巷道支护要可靠,无断梁折柱、无空帮、空顶;架棚支护的巷道,撑拉杆齐全。否则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
(四十)巷道出现网兜、片帮、空帮、空顶等现象不处理,造成安全隐患的,每处对责任人扣除薪金100元。
(四十一)巷道无积水、淤泥、於煤。积水、淤泥、於煤达到2m长、0.1m深,给予扣除薪金100元/处;积水、淤泥、於煤长度每增加2m或水深,每增加0.1m加扣除薪金100元/处。
(四十二)因管理不到位,排水不及时造成巷道水深达到0.3m以上无法行人的,扣除薪金200元/次。
(四十三)因管理不到位,排水不及时造成巷道水深达到1m以上的,扣除薪金500元/次。
(四十四)巷道淋水不搭设防水蓬或不将水引至泵窝或排水管内,造成水顺巷道漫流长度达到5m,扣除薪金100元/处;流水长度每增加5m加扣除薪金100元/处。
(四十五)巷道及各硐室底板平整,无浮渣及杂物,皮带下积煤不得超过100mm,内侧不得有大块煤矸,否则给予扣除薪金50元/处。
(四十六)皮带头处不得有水煤糊,否则给予扣除薪金50元/次。
(四十七)工作面两巷管线吊挂乱,影响行人出口高度和宽度,造成行人侧高度小于1.8m或宽度小于0.8m扣除薪金100元/处。
(四十八)工作面采高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否则扣除薪金50元/架。
(四十九)工作面清净浮煤,不丢弃架间煤、架前煤,否则扣除薪金50元/架。
(五十)工作面煤厚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采高300mm时,要进行放顶煤,放顶煤放至见矸(伪顶)停止放煤,否则,对跟班队长和支架工各扣除薪金50元/架。
(五十一)工作面支柱(架)高度与采高相符,不得超高使用,不得出现死柱(架),否则分别扣除薪金50元/根(单体支柱)和100元/架(液压支架)。
(五十二)工作面在用单体支柱完好,不漏液,不自动卸载,不缺爪,不弯曲变型,无外观损坏,否则扣除薪金50元/根。
(五十三)工作面液压支架漏液、串液、卸载扣除薪金50元/架。
(五十四)两巷支柱迎山有力,不出现退山或迎山过大,否则扣除薪金50元/根。
(五十五)工作面液压支架要垂直于顶板支设,歪斜<5°。工作面倾角>15°时,必须采取防滑、防倒措施。否则扣除薪金100元/架。
(五十六)液压支架四连杆机构、千斤顶、推拉框架、连接部位等无明显变形、损坏现象,否则扣除薪金100元/处。
(五十七)液压支架柱窝有防止浮煤、杂物进入的护板等,否则扣除薪金50元/架。
(五十八)液压支架操作阀手把灵活可靠,无明显变形、损坏,否则扣除薪金50元/架。
(五十九)液压支架操作阀手把要调整到一致方向,不得出现反手把,否则扣除薪金200元/架。
(六十)液压支架编号管理,责任明确,编号牌吊挂规范、齐全、完好,否则扣除薪金50元/架。
(六十一)液压支架架间喷雾齐全、完好,雾化效果好,否则扣除薪金50元/架;工作面端头液压支架顶梁下侧距运输机机头、机尾高度不得少于300mm,否则扣除薪金100元。
(六十二)工作面机尾、机头按作业规程要求铺设塑编网,并架设木料作为超前支护,否则扣除薪金200元。工作面老塘侧滞后切顶线不得超过600mm,若超过600mm,发现一次,扣除薪金100元。
(六十三)工作面回撤铺网质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出现烂网不补联、支架刮网刮绳不处理、联网质量差等,扣除薪金100元/处。
(六十四)工作面回撤铺网上绳不按规定铺设,绳端不固定、接绳不合格扣除薪金200元/根。
(六十五)工作面回撤两端头铺网不符合措施要求罚款200元/处,钢丝绳捆扎不牢扣除薪金200元/根,少绳扣除薪金500元/根,少网扣除薪金500元/层。
(六十六)因组织不到位,上网质量差、网不落底,造成不按停采位置停采,罚对责任人扣除薪金1000元。
(六十七)贴帮柱、支架点柱不按措施支设或支设不符合规定,扣除薪金50元/架。
(六十八)回撤工作面老塘点柱站位合适、齐全,木垛支设稳固可靠,背木、顶梁使用符合规程规定。因支护不到位造成漏矸、漏顶严重等质量问题埋住支架,使支架回撤困难,扣除薪金1000元/架;造成支架无法回出,扣除薪金2000元/架。
五、开拓、掘进、巷修工作面工程质量处罚细则(调整降低处罚标准)
(一)区队技术负责人未及时按生产科通知或生产计划编制规程、措施而影响施工的,当年第一次出现,对该区队技术负责人扣除薪金200元,责任人扣除薪金100元;第二次出现,对该区队所有技术人员停待遇1个月。因生产科未及时下发通知或设计,影响区队编写的,当月第一次出现,对责任人扣除薪金200元,对分管科长扣除薪金100元;第二次出现,对责任人扣除薪金500元,对分管科长扣除薪金300元。
(二)各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照生产科下达的开工、复工、停工通知单及工程联系通知单进行施工,有完善的规程措施,否则对队长扣除薪金200元,技术负责人扣除薪金500元,不按要求施工的巷道按无效进尺处理,人工费、材料费及其它辅助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三)各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和规程、措施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支护形式或其它参数(需要改变时,以生产科的书面通知为准),否则对队长和当班跟班队长各扣除薪金200元,对技术负责人扣除薪金300元,造成不安全隐患或永久缺陷者,所施工工程按不合格工程处理,并追究分管科室、监管科室的责任,对责任人(副科级及以上人员)扣除薪金100~300元。
(四)队长、技术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施工情况,若遇地质构造等异常变化,必须及时向生产科汇报(发现不及时汇报50元/次),并及时报批补充措施,否则对区队队长、技术负责人每人扣除薪金100元。
(五)测量放线、开口、转向必须及时标定,过断层给定腰线;经纬仪控制点距迎头不超过50m,控制点处必须标明点号。否则,每次对分管副科长扣除薪金100元,测量主管扣除薪金50元。因测量放线出现错误,影响巷道使用的,对分管副科长扣除薪金200元,测量主管扣除薪金100元。造成巷道报废的,分管副科长停待遇2个月,测量主管免职。
(六)测量人员现场放线,施工单位必须主动配合(若施工队正在装药、放炮或出煤、停风时,测量人员待允许进入后再放线),对于无故阻挠测量放线者,每次对跟班队长扣除薪金100元。
(七)测量放线时,施工队技术员或当班验收员、组长、跟班队长接到测量人员通知后,必须及时到现场参与放线,测量人员要将中、腰线点向施工队现场交接清楚并现场签字存档。否则,对施工队的技术员、当班验收员每人扣除薪金50元。
(八)施工区队应建立延线制度,在岩巷、煤巷掘进和维修时,每班必须安排专人对中腰线进行校延一次,巷道长度小于30m时,必须自巷道开口第一个中线点拉通线校线,巷道长度大于30m时校线长度不小于30m。进行校线时,参考中线点不能少于4个。巷道掘进过程中,必须区队必须及时延设中腰线点,煤巷中线点距巷道迎头不大于5m,岩巷中腰线距巷道迎头不大于10m,否则对当班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跟班队长各扣除薪金100元,中腰线点距迎头大于20m,处罚加倍。线点必须使用棉质线绳,严禁使用其他材质线绳代替,否则每处扣除薪金50元。巷道每掘进30m,测量组进行校线一次,每次标定中线点不少于4个,否则,对分管副科长扣除薪金200元,测量主管扣除薪金100元。生产科检查、校正中腰线时,发现区队中线延线偏差,岩巷大于50mm、煤巷大于100mm时,对区队技术负责人扣除薪金200元,队长扣除薪金100元,巷道腰线不按设计施工,岩巷平巷大于7‰,岩巷(煤巷)斜巷坡度误差±1°区队技术负责人扣除薪金200元,队长扣除薪金100元。
对于使用激光指向仪的巷道,激光必须及时调校,激光光斑清晰,光斑中心正对中线,坡度符合设计要求,偏差要求同上,否则区队技术负责人扣除薪金200元,队长扣除薪金100元。激光要防护到位,激光因管理不当造成损坏,区队承当激光费用,并对技术负责人扣除薪金200元,队长扣除薪金100元,责任人扣除薪金300元。
(九)测量组给定线中线与设计中线偏差应符合以下要求:可缩性支架、锚网(索)、锚喷、钢架喷射混凝土巷道0-50mm;刚性支架、预制混凝土块、钢筋混凝土弧板、钢筋混凝土巷道0-25mm。偏离超过规定0-50mm,对测量负责人扣除薪金100元;偏离超过50mm,进行责任追究。施工时,巷道掘进与设计中线偏差应符合以下要求:可缩性支架、锚网(索)、锚喷、钢架喷射混凝土巷道0-100mm;刚性支架、预制混凝土块、钢筋混凝土弧板、钢筋混凝土巷道0-50mm。超额偏离规定50-200mm的,对责任区队队长、技术负责人、跟班队长各扣除薪金100-200元,班长、验收员各扣除薪金50元-100元;偏离设计中线200mm以上的,进行责任追究。
(十)测量组给腰线与设计腰线偏差应符合以下要求:钢架喷射混凝土、可缩性支架、锚网背(索)、锚喷、裸体巷道0-50mm;刚性支架、预制混凝土块、钢筋混凝土弧板、钢筋混凝土巷道0-25mm。偏离超过规定0-50mm,对测量负责人扣除薪金100元;偏离超过50mm,进行责任追究。施工时,巷道掘进与设计腰线偏差应符合以下要求:钢架喷射混凝土、可缩性支架、锚网背(索)、锚喷、裸体巷道0-100mm;刚性支架、预制混凝土块、钢筋混凝土弧板、钢筋混凝土巷道0-50mm。超偏离规定0-100mm的,对责任区队队长、技术负责人、跟班队长各扣除薪金100-200元,班长、验收员各扣除薪金50元-100元;巷道偏离设计腰线100mm的,进行责任追究。测量组给巷道坡度与设计坡度偏差应小于±1‰。超过偏差,进行责任追究。施工时,巷道掘进坡度与设计坡度偏差应小于±1‰。超过偏差,进行责任追究。
(十一)施工队要保护好所有测点,喷浆巷道先采取保护措施再喷浆,发现人为破坏或私自移动者,对责任人扣除薪金500元/点,找不到责任人对技术负责人和队长各扣除薪金200元;破坏基准控制点者,扣除薪金500元/点。凡发现区队私自移动测点,对责任人记“严重三违“,并对队长和技术负责人各停待遇一个月;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工程质量事故(如:巷道贯通偏差1m以上),对主要负责人免职。
(十二)验收前,各队必须把中腰线挂好,用白漆标出巷道中腰线(煤巷要画出中线点)。否则,对责任区队技术负责人扣除薪金100元/次。
区队不得私自使用红漆画轮廓线、中、腰线等,否则,每发现一次,责任区队队长、技术负责人和责任人各扣除薪金100元。发现区队私自造假中线点、腰线点,或故意破坏测量点,对责任区队队长和责任人扣除薪金1000元/次,责任人为技术人员时按规定扣除薪金且免职;经调查确定为副队长及以上人员安排或指示的,对该责任人停待遇3个月,且一年内取消一切选拔、评先资格。
(十三)凡因供应部门供应材料不合格,施工单位不汇报而使用的,造成后果经分析由使用单位和供应或验收负责部门承担,若施工单位被迫使用不合格材料者,经分析对供应或验收监督部门扣除薪金300元/次。
(十四)岩巷掘进不按规定画轮廓线定眼或喷浆不按规定拉线(初喷除外)者,对跟班队长、验收员各扣除薪金100元/次。周边眼间距和炮眼角度不得超过作业规程或措施规定,否则,对跟班队长、班长、验收员各扣除薪金100元/次。
(十五)打眼时,必须使用导向棍,巷道断面顶眼中心布置1根,断面两帮各布置1根,断面中部布置1根,全断面不少于4根,每少1根跟班队长扣除薪金50元;钻眼不正确使用导向棍导向钻眼的,对跟班队长、班长各扣除薪金100元/次;导向棍不完好的(故意损坏),对跟班队长扣除薪金50元/根;不根据炮眼布置图上炮眼深度、角度进行钻眼的,对跟班队长扣除薪金100元/处。
(十六)岩巷掘进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爆破达不到光爆要求或煤巷锚网索支护人为因素造成超挖,超(欠)挖(直径大于500mm,深度:顶大于250mm、帮大于200mm),成形较差者,对队长、跟班队长、验收员各扣除薪金100元/处;锚网索(喷)巷道直径大于500mm,深度:顶大于250mm、帮大于200mm的超挖部分要进行要加密支护,可在原支护间排距的基础上在超挖部位贴帮(顶)补打单根锚杆或锚索,严禁造假帮顶或使用矸石充填,否则对队长、跟班队长、验收员各扣除薪金200元/处。
(十七)巷道永久支护距迎头距离超过规程措施规定且未采区临时支护措施的,对跟班队长、队长各扣除薪金300元/次。控顶距离、临时支护(超前支护)数量、形式符合作业规程、措施要求,严禁空顶作业,及时前移前探梁,否则对当班跟班队长、班长各扣除薪金200元,对于违章指挥、冒险空顶作业等较严重问题对跟班队长、班长按严重三违处理并各扣除薪金300元。前探梁吊环(卡子)松动、前探梁松动(π型梁与U钢棚之间缝隙未楔实)的,每处扣除跟班队长薪金200元。
临时支护材料和备用材料数量、质量要符合规程、措施相关要求,且挂牌管理,现场数量与牌板数量一致,否则,每项扣除队长、跟班队长薪金各100元。临时支护设施取下时,要轻拿轻放,要放置在指定地点,严禁向底板摔、扔或用做他用造成损坏,否则,跟班队长扣除薪金100元/项。
现场严禁使用变形钢管、Π型梁作为临时支护,变形的要及时维修,否则,队长、跟班队长各扣除薪金100元。
(十八)岩巷掘进永久支护后,质量达不到要求再次进行扩帮、挑顶、落底、崩水沟者(矿压显现剧烈造成的除外),每次对施工责任人扣除薪金300元/m。
(十九)岩巷掘进需变更支护方式时区队必须向生产科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备案,由区队编制变更支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签字后,方可变更支护方式。否则,属不按规程措施施工。
(二十)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煤巷掘进、维修或替棚脱底,未按规程措施施工的,对跟班队长、技术员、班组长扣除薪金100元/m,脱底超过1m且长度超过3m造成严重工程质量隐患的,连带队长和书记各扣除薪金200元/m,因遇地质构造经生产科确认后除外。掘进过程中,防护网使用符合规程、措施要求,否则,对当班跟班队长扣除薪金200元/次,对施工区队队长和书记各扣除薪金100元/次。迎面墙煤肚符合规程、措施要求,挖槽宽度不低于0.8m,严禁“战壕”式冒险作业,否则对跟班队长、班长各扣除薪金200元,队长扣除薪金100元,造成严重隐患对跟班队长、班长按照严重三违处理,并各扣除薪金300元,对队长扣除薪金200元。
(二十一)锚网索、锚网(索)喷支护巷道:
1、锚网支护巷道锚杆托盘必须紧贴岩面,出现悬空必须用风镐找平岩面或在锚杆托盘空隙部分用硬矸石填充,锚杆打设角度符合设计要求,锚杆外露长度符合设计要求,否则跟班队长扣除薪金200元/根,队长、技术负责人扣除薪金100元/根。
2、锚杆必须成套使用,发现垫片、阻尼圈不用,跟班队长扣除薪金100元/根。
3、锚杆打设要求成排成线,间排距、外露长度、角度等符合设计要求,否则跟班队长扣除薪金100元/根,锚杆间排距大于要求值200mm以上视为缺少锚杆,对跟班队长扣除薪金300元/根,队长、技术负责人各扣除薪金200元/根(月底开帮抽检发现直接视为工程不合格,且罚款),因锚杆打设问题引起的前探梁间距超过规定或导致前探梁无法使用,对责任跟班队长扣除薪金300元/次,队长扣除薪金200元/次。
4、测试扭矩力和锚固力,1根不合格,对施工单位当班跟班队长扣除薪金20元/根、对队长、验收员和技术负责人,各扣除薪金10元/根。连续3根及以上不合格锚杆,该段巷道按不合格处理,并对以上人员加倍处罚。
5、巷道挂网要严格按设计标准搭接(搭接宽度不小于100mm)和连接。网必须伸展、不得松弛、挂网紧贴岩面,同时挂顶网和帮网时,顶网和帮网必须连接且搭接宽度不小于100mm,网的搭接按照作业规程、措施要求,不按照要求连网,跟班队长扣除薪金100元/处。
起锚高度按照规程、措施要求,发现起锚高度超过标准+100mm的,扣除薪金50元/根,巷道锚网必须从基础起网,若锚网不到底的,每米扣除薪金50元。
5、发现人为截短锚杆者,每根队长扣除薪金300元,当班跟班副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各扣除薪金500元。因此出现冒顶事故的,以上人员停待遇3个月;因冒顶出现伤亡事故的,以上人员撤职,并根据相关规定追究其它相关人员的责任。
6、喷浆前,需对前探梁和前探梁卡子进行取下或防护,若不取下或防护,否则,每次跟班队长扣除薪金200元;锚网喷巷道使用吊环式前探梁的,必须对吊环吊挂锚杆进行防护,锚杆丝扣粘喷浆料,跟班队长扣除薪金100元/根。
7、喷射混凝土前,必须使巷道断面符合设计要求,超过规定的必须处理。两帮基底必须挖出基础,否则一处扣除薪金100元。
8、喷射混凝土时,喷头按螺旋形运行一圈压半圈的轨迹缓慢移动,一次喷射区段为1.5m~2.0m,并按先墙后拱的顺序,墙部自下而上进行,拱部按拱底-拱肩-拱顶顺序进行,且都要先凹后凸,相邻段喷射混凝土接茬处要做成斜交接头,其宽度为厚度的2倍,发现一次不按要求操作的扣除薪金100元。
9、喷射混凝土作业时,砼的表面要平整,潮润光泽,粘性密实性好,无干斑及滑移流淌现象;不准露网、露筋和锚杆外露,否则,每处扣除薪金100元;锚喷巷道有基础,不准穿裙赤脚;否则,每米扣除薪金100元。
10、喷射混凝土的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在验收点处打设观测孔,(每组观测孔不少于三个,顶部一个、两帮各一个)否则,每组对责任区队队长和技术负责人各扣除薪金200元。
11、混凝土的配比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若不符合要求,在地面配料单位未按要求进行配料发放的,地面配料单位责任人扣除薪金300元;使用单位发现混凝土未按要求配比未进行汇报使用的,对使用单位责任人扣除薪金300元。
12、巷道的净断面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合格每1m扣除薪金200元,并限期整改合格,否则不予验收并加倍处罚。
13、任何单位不得随意采用顶板锚杆起吊、拖拽重物,掘进中也不得利用顶板锚杆挂耙矸机导向轮。否则,对跟班队长扣除薪金200元/根,并责令补打锚杆(损坏一根补打一根)。凡需要起吊、拖拽重物的单位,经生产科审批同意后进行打注专用锚杆用于起吊、拖拽重物。掘进队在掘进巷道中需在锚杆上挂耙矸机导向轮时也要打专用锚杆。
14、施工锚索每根需做抗拉拔试验,并做好相关记录,出现质量问题,按《锚索施工管理办法》处罚。
15、锚网索+钢带支护巷道,钢带必须按设计长度使用,无故截短钢带,每发现一次扣除薪金200元;顶板钢带必须前后平行,不能出现放偏或迈步的现象,否则每处扣除薪金100元;帮部钢带必须迎山合理,符合规定,前倾后仰不超过50mm,发现每处扣除薪金100元。
(二十二)架棚巷道:
1、架棚支护的巷道,使用不合格的工字钢棚、U型钢棚和支护材料,棚、梁规格不统一导致架棚质量不合格,每棚扣除薪金200元,且必须返工。
2、架设钢棚,背板、荆芭或背网必须按设计要求背够、背齐、背牢且均匀一致,每少一根背板或不合格一根扣除薪金50元,荆芭或网每少一片或不合格一片扣除薪金50元。
3、巷道支架架好后,不得有空帮、空顶,空帮、空顶深度0.2~0.4m、面积不超过1m2,对当班跟班队长、验收员各扣除薪金100元/处;空帮、空顶深度大于0.4m、面积超过1m2,对当班跟班队长、验收员各扣除薪金200元/处,且必须整改。煤巷及综采工作面上下超前段,背木、背板间距符合作业规程、措施规定,否则,扣除薪金50元/处。
4、棚腿必须架在实底上,不能架在实底上时,必须加垫柱鞋,否则每棚扣除薪金100元。煤巷中柱滞后掘进迎头或维修茬口超过规程、措施规定的,每滞后一棚对跟班队长扣除薪金100元,对施工区队队长和书记各扣除薪金50元。
5、拉杆(连板)不少于作业规程规定,并打牢且成直线,每少一根或不合格一处扣除薪金100元。连板螺丝扭矩不小于设计值或用手可以拧动,否则,每不合格一处扣除薪金100元。
6、棚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每查出一处棚距不合格,扣除薪金100元。
7、支架扭斜、迈步、错口吊肩严重,梁水平度、立柱斜度超出规程或措施规定要求,每一项不合格扣除薪金200元。
8、U型钢棚卡缆必须按照措施、作业规程安装限位卡缆,每少一处扣除薪金200元;U型钢棚卡缆必须上紧上齐牢固,螺栓扭矩、钢棚搭接长度和卡缆间距符合规程、措施要求,否则每发现一处扣除薪金100元。
9、喷浆架棚巷道,棚与岩层空隙小于500mm,必须用矸块充填;棚与岩层空隙超过500mm,经生产科分管副科长或科长同意后,可用坑木、原木进行充填,否则每棚罚责任人100元,累计计算。喷浆完成后,发现背顶不实,发现一次,每次队长扣除薪金200元、跟班队长扣除薪金100元、当班班长扣除薪金100元、验收员扣除薪金100元(如当班无验收员落实跟班队长)。
10、架棚巷道喷浆时以覆盖U型钢棚外沿边筋为准,不得与U型钢内平面喷平,喷浆后立即把钢棚及卡缆上喷浆料刮净,钢棚间刮平整,否则每棚扣除薪金100元。
11、上、下山斜巷支架迎山有力,迎山角符合规定,平巷支架应垂直底板,前倾后仰不超过1m垂线17mm,发现不合格一棚扣除薪金200元。巷道施工坡度与规程、措施不符,发现一次处单位负责人扣除薪金100元/次、技术负责人扣除薪金200元/次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整改的,单位负责人扣除薪金500元。
12、使用单体柱支护的巷道,单体初撑力及泵站压力不得小于规定值。否则,单体柱柱压不合格,每根责任人扣除薪金50元;累计5根或连续3根柱压不合格时,对其加倍处罚,并对区队队长、跟班队长、当班班长、验收员每人扣除薪金100元。
13、巷道断面规格符合设计要求,不合格者岩巷每米扣除薪金500元,煤巷每米扣除薪金300元(不足1.0m按1.0m计算),并及时整改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14、区队施工架棚巷道,钢棚入井前,区队人员必须对所需钢棚进行检查测量,以保证钢棚质量。否则因钢棚质量问题造成施工巷道不合格的,由区队自行承担责任。
15、巷道掘进或维修需放炮的,放炮前必须对巷道进行加固,未按措施要求进行加固,把支架崩变动或变形的,每发现一次,跟班队长、班长各扣除薪金200元。
16、煤巷禁止出现漏顶、烂帮、网兜、背木(板)不过梁现象,每发现一处扣除薪金50元。
17、架棚+锚索支护巷道,锚索施工滞后工作面迎头不大于10m,否则每发现一次,队长、技术队长各扣除薪金100元。
(二十三)需砌水沟、台阶的巷道,对水沟、台阶不随巷道施工滞后距离超过规定的,永久水沟每滞后1m扣除薪金200元,毛水沟每滞后1m扣除薪金100元,水沟、台阶达不到设计要求等质量问题的对责任人扣除薪金100元/m。
(二十四)巷道铺轨使用不合格轨枕,每根轨枕扣除薪金50元;轨枕间距超标,每超一根扣除薪金30元;道碴铺设不合要求,每不合格1m扣除薪金50元(不足1.0m按1.0m计算);轨道面高差、竖曲线半径、弯道半径、道宽、轨道位置不符合要求,每不合格1m扣除薪金50元(不足1m按1m计算);道夹板不规范、螺栓不齐全,一处扣除薪金50元,并限期整改合格。
(二十五)施工现场有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各种图牌板(工作面概况、巷道布置平面位置示意图、炮掘为炮眼布置三视图及爆破说明表、巷道支护断面图、通风系统、避灾路线示意图(二图合并)、正规循环作业图表等)清晰规范、吊挂整齐便于人员观看。每缺少一种图纸和安全技术措施技术负责人扣除薪金200元,图纸不清晰或出现错误扣除薪金50元/处。
(二十六)巷道不得有淤泥和积水,淤泥、积水长度超过5m、深度超过100mm,每超过1m扣除薪金100元。
(二十七)锚杆拉拔试验记录等原始资料不按时交到生产科,技术负责人扣除薪金200元,且不予验收;资料填写数据不合格不予验收;资料不齐全,每缺一项扣除薪金100元;弄虚作假的,责任人扣除薪金500元,且不予验收。
(二十八)供应科每月应向生产科提供建工材料、锚杆、网片、树脂锚固剂、金属支架等经有资质单位认证的产品合格证,否则,对供应科有关人员扣除薪金100元/次。
(二十九)区队必须有班组质量验收制度和记录,检查时发现无验收制度的,区队技术负责人扣除薪金200元。有制度不执行的队长扣除薪金200元。作业规程、措施中所要求的各种台账、记录施工现场必须有,缺少一种记录、台账扣除薪金100元/次,填写不规范、有造假嫌疑,发现一次扣除薪金50元。
(三十)后巷失修巷道应及时处理找顶,否则区队负责人扣除薪金100元/次。
(三十一)当月验收不合格的巷道,生产科必须及时出具书面整改单,限期整改,整改后施工单位提出复验申请,生产科组织验收,合格后给予结算,最高按单价的80%由企管科执行,单项罚款仍然执行。
(三十二)对已经验收合格的巷道,由于后续施工造成已验收巷道出现质量问题的,由后续施工单位负责处理,否则,同样对责任单位进行单项罚款。
(三十三)一个单位工程竣工或单段巷道全面竣工移交前,施工单位必须按期提出验收申请经过生产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全面验收。对工程移交时出现的问题处理如下:
1、单位提出验收申请但经验收不合格的,对单位负责人扣除薪金300元/次,技术负责人扣除薪金500元/次。
2、对已经验收为不合格的巷道,在不影响下一步工作安全时,最多只结算80%工程量;影响安全使用的,必须处理合格,否则不予结算(设计用量范围内的材料费可以考核);造成返工的巷道,材料费由区队承担。
3、以前已验收合格,受地质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安全隐患时,有关单位应积极处理并达到要求,合格的给予另外结算工程量,如果移交时仍不合格者,不合格项目按单项罚款的2倍进行,并且不予结算。
4、对已施工、以前未作验收而在移交时现场验收不合格的巷道按第(2)条处理。
(三十四)前探梁使用或迎面墙防护不符合规程、措施要求,使用不规范,跟班队长、班长每人扣除薪金200元。
(三十五)掘进、维修工作面无工程质量检查记录,技术负责人和队长每人扣除薪金200元/项,工程质量检查记录填写不认真、缺项、错误、造假验收员扣除薪金50元/次,记录未填写验收员扣除薪金1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