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工艺技术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工艺流程、工艺方法、工艺装备、工艺规程(主要为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使用说明书)等。
第二十一条工艺技术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制定合理的工艺指标,认真编制、审核生产工艺规程,并监督工艺规程在生产上的贯彻执行,保证生产过程安全、设备运行正常、产品质量合格、原材料动力消耗降低。
第二十二条矿各级相关技术管理科室及人员应深入生产一线,调查研究,协助生产现场工作人员解决工艺问题,根据需要召开技术分析活动会,组织制定保证生产的技术措施,指导生产现场工艺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矿相关技术管理科室应积极了解和吸收国内外同行业的先进技术,鼓励职工进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及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组织对重大工艺技术问题进行攻关,进行新产品、新工艺研发等科研活动,不断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对新工艺、新技术或改进性意见组织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措施并监督落实情况。
第二十四条工艺规程是组织生产活动的基本技术文件,由本单位技术管理部门编制、审核,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发放,由使用部门专门保管,不得丢失,不得转让。
第二十五条工艺改进需要变更规程时,经技术管理部门审核,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变更。变更后的工艺规程应及时由使用部门贯彻执行,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第二十六条新产品投产前必须编制暂行试验方案及试车工艺规程,经本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经试制成功后编制正式工艺规程。
第二十七条违反工艺规程进行操作或擅自变更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由此引起安全事故,损坏单位的资产或给矿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