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宁煤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
12月8日,潞宁煤业公司党委召开专题会,传达学习集团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细则》经集团党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共12个部分50条。从改进调查研究,注重实际效果;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规范出国(境)管理,严明外事纪律;改进新闻报道,突出中心工作;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车辆使用;规范办公用房管理,集约使用办公资源;规范业务接待,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干部兼职,完善管理制度;遵守廉政规定,加强干部自律等方面,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明确具体的要求。
会议要求,潞宁煤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严格遵守《实施细则》,带头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为公司做出表率。各科室、队组要按照《实施细则》精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狠抓落实。要继续从一件一件小事抓起,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以钉钉子精神把作风建设抓牢抓实、抓出成效。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潞宁煤业公司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试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严要求、从我做起,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