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队驻矿中队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22)
救护队驻矿中队队长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对中队的工作负全面安全责任,做好中队的日常学习及培训工作,必须经过相关知识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责任清单
第一条 负责中队的全面工作,主持中队周一的安全日活动。带领中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 组织中队日常的学习和训练、搞好中队管理和战备值班工作。
第三条 组织和参加中队战备值班、下井和演习工作,配合全队搞好对中队的考核评比工作。
第四条 参加矿井事故时,负责指挥本中队的一切战斗行动,带领全中队完成救援任务。
第五条 负责组织本中队完成安全技术性工作和下井预防检查任务。
第六条 负责中队内务卫生,组织本中队交接班。
第七条 负责中队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八条 组织队员学习风险源辨识内容,熟练掌握风险源内容。
第九条 监督队员做好职业卫生防护,抓好措施落实,做好个人职业卫生防护工作。
二、责任追究
第十条 未传达、贯彻、落实中队交给的任务,救护队中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 未带领中队完成日常的学习和训练,救护队中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十二条 中队长未按照排定的时间参加战备值班,救护队中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十三条 未能积极带头处理事故,救护队中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十四条 中队长不能带队完成安全技术性工作,救护队中队长负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