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队驻矿中队救护车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22)
救护队驻矿中队救护车司机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救护车辆的维护保养及驾驶,必须经过相关知识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责任清单
第一条 全面负责分管车辆的维护保养,保持灯光好,信号好、制动好,方向灵,时刻保持车辆良好状态。
第二条 坚持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做到召之即来,保证按规定时间出车,保管好随车工具。
第三条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安全迅速的将伤员送到医院。
第四条 事故处理,安全技术性工作,试车等返回队内后,及时检修车辆,使其达到战备状态,有事及时汇报。
第五条 严禁私自出车,严禁做与战备、事故处理无关的工作,对保管车辆勤擦洗,及时关车库门,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第六条 严格交接班制度,遵守队内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责任追究
第七条 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事故,司机直接负主要责任,事故严重者调离司机岗位。
第八条 未定期参加驾驶员培训造成脱审,调离司机岗位。
第九条 私自出车做与战备、事故处理无关的工作,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十条 不对车辆进行的维护保养,造成灯光、信号、制动、方向等问题的,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 不坚守岗位脱岗、串岗,影响延误出动时间,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十二条 不按规定交接班,司机负主要责任。
第十三条 保管不利丢失本车随车物品,司机负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