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公室档案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22)
档案员是档案室本岗位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者,对全矿档案资料的集中、归档、统一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必须掌握矿井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胜任本职工作。
一、岗位责任清单
第一条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第三条 做好文件、资料的集成、整理和安全归档工作。
第四条 定期对库房档案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条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防止泄密。
第六条 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会操作,并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二、责任追究
第七条 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档案员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 未执行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档案员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 未按规定做好文件、资料的集成、整理和安全归档工作,造成档案损失的,档案员负直接责任。
第十条 未妥善保管档案,发生虫蚀、霉烂、丢失、人为损坏等现象的,档案员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 发生档案泄密事件的,档案员负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
第十二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