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质运销科磅房巡查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22)
磅房巡查员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磅房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必须经过相关知识培训,胜任本职工作。
一、岗位责任清单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三大规程”和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指令。
第二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主要的领导下负责煤质管理和销售工作,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第三条认真执行煤质运销科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了解岗位安全风险,做好个人职业卫生防护工作。
第四条负责对衡器台面以上部分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汇报处理,定期清理衡面和基坑,确保卫生清洁、计量准确,衡器能正常工作。
第五条协助上级技术监督检查部门对所有地磅进行年度内的定期检验, 妥善保存有关技术资料,及时整理有关票据、台账等文字材料,做到帐、票日清月结。
第六条坚持按照计划发煤,杜绝无票发煤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经济处罚、警告等处分:
3、衡器不能正常使用又未及时汇报和处理,影响煤炭发运的;
4、不按照计划发煤,出现“无票发煤”现象;
5、不及时整理有关票据、台账等文字材料,并造成丢失。不能做到帐、票日清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