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质运销科放仓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22)
煤质运销科放仓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配合做好煤炭的发运工作,按规定要求分品种、质量进行放煤装车。
一、岗位责任清单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三大规程”和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指令。
第二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主要的领导下负责煤质管理和销售工作,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第三条认真执行煤质运销科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了解岗位安全风险,做好个人职业卫生防护工作。
第四条放仓要准确及时,按规定要求分品种、质量进行放煤装车。
第五条熟练操作放仓系统,做到稳、准,尽量减少铲车的清仓次数。
第六条配合现场管理人员按车辆顺序放仓,服务热情周到,听从现场人员指挥,坚守岗位。
第七条放仓系统出现故障及时汇报。
二、责任追究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经济处罚、警告等处分:
2、放仓时煤种出现错误的;
3、现场安全隐患;
4、放仓系统出现故障不及时汇报的;
5、不服从煤场管理的,有营私舞弊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