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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工区压风机巡检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22)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12-14 14:42 来源:煤矿安全网 辅助 辅助工 工区 压风机 风机 巡检 安全 安全生产 生产 职业 职业病 危害 防治 责任 责任制 2022

  辅助工区压风机巡检工负责压风机的操作及运行监控,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

  一、岗位责任清单

  第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二条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条 严格执行《压风机巡检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 熟悉压风机以及附属设施的结构、性能、传动和润滑系统原理以及维护、保养知识。

  第五条 保证现场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仪器正常工作,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第六条 当压风机发生异常状况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及时汇报工区和矿调度,并配合维修人员做好故障处理工作。

  第七条 负责责任范围内隐患排查工作,做好本岗位职业卫生防治工作。

  第八条 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接受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情况监督检查。

  第九条 积极参与矿及工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第十条熟悉消防设备、设施、器材性能,每天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执行要害场所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正确配带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工作中杜绝违章行为。

  第十四条在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逐项填写事故隐患排查台账,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好岗位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第十五条 能够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当班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对治理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现场有专人指挥,并设置警示标识。

  二、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未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压风机巡检工负直接责任。

  第十七条 未执行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压风机巡检工负直接责任。

  第十八条违背《压风机巡检工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的,压风机巡检工负直接责任。

  第十九条工作中不熟悉压风机及附属设施的结构、性能、传动和润滑系统原理以及维护、保养知识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压风机巡检工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二十条 现场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仪器不能正常工作,发现异常未及时汇报,压风机巡检工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二十一条 当压风机发生异常状况时,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的发生和扩大,未及时汇报工区和矿调度,未配合维修人员做好故障处理工作,压风机巡检工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未配合维修工做好各项保护的试验工作,压风机巡检工负直接责任或重要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未按时参加安全技能培训,压风机巡检工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未进行责任范围内隐患排查工作及本岗位职业卫生防治工作,压风机巡检工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未参与矿及工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压风机巡检工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六条 消防管理出现问题,压风机巡检工负直接责任或重要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未执行要害场所管理规定,压风机巡检工负直接责任或重要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压风机巡检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2、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二十九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压风机巡检工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压风机巡检工负直接责任。

  第三十条 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部门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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