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修厂锯床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22)
机修厂锯床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必须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一、岗位责任清单
第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有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二条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四条 熟悉锯床的结构、性能等原理以及维护、保养知识。
第五条 负责所辖范围内各种加工件的锯切工作。
第六条 按时参加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七条 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做好个人职业卫生管理与防治。
第八条 工作中杜绝违章行为,做好本工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安全事故,做好本工种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责任追究
第九条未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锯床工负直接责任。
第十条 未执行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锯床工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 违背《锯床工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的,锯床工负直接责任。
第十二条 不熟悉锯床结构、性能等原理以及维护、保养知识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锯床工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十三条 加工产品出现瑕疵或不符合规定的,锯床工负直接责任。
第十四条 不参加各项安全技术业务培训的,锯床工负主要责任。
第十五条 未正确佩戴劳保用品,未做好个人职业卫生管理与防治的,锯床工负直接责任。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锯床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造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2、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第十七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锯床工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锯床工负直接责任。
第十八条 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