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修厂内线电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22)
内线电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负责对矿区内电机与水泵的下线、维修、组装等工作。
一、岗位责任清单
第一条矿井内线电工必须具备电工基本知识,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第二条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生产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有维修及故障处理等方面的技能,掌握工作所辖区域供电系统、设备性能原理、各种保护装置的运行状况,能独立工作。
第四条掌握电气防灭火和触电事故处理方法。
第五条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检查、检修、安装、挪移机电设备时,禁止带电作业,必须遵循验电、放电、封线(装设短路地线)的顺序进行工作。
第七条同一供电系统和同一控制系统有多人同时工作时,必须注意互相之间的影响和互相之间的安全。凡因停送电影响他人安全的地点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一般不准同时作业,需要在停电的线路上进行多项作业时,应分别办理停电手续。
(2)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以保障他人安全。
(3)必须同时工作时,要分别挂停电牌,并指定专门联系人负责联系各相关工作环节的进度,各环节均结束工作且人员撤离后方可送电。
第八条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严禁下井使用。
第九条 检修所用的零配件必须全合格。
二、责任追究
第十条未执行国家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内线电工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 违背《煤矿安全规程》、《电修工安全操作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送停电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内线电工负直接责任。
第十二条 未执行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内线电工负直接责任。
第十三条工作中不熟悉作业范围内电气设备(设施)的结构、性能、原理以及维护、保养知识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内线电工负直接责任。
第十四条所辖范围内的安全消防设施使用和保管出现问题,内线电工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十五条所辖范围内的卫生未清理,内线电工主要责任。
第十六条 违背班前(后)会制度、交接班制度、内线电工负直接责任。
第十七条不参加各项安全技术业务培训的,内线电工负主要责任。
第十八条未正确配戴劳动防护用品,内线电工负直接责任。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内线电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2、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第二十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安全审查中,内线电工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内线电工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上述发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视情况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