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监局调查统计司2022 年 1 月 5 日)
2021 年,全国煤矿共发生水害死亡事故 4 起、死亡 48 人,同比起数减少 3 起、死亡人数增加 23 人,分别占全国煤矿事故起 数和死亡人数的 4.4%和 27.0%。其中:较大事故 1 起(陕西 1 起、 5 人);重大事故 2 起(新疆 1 起、21 人,青海 1 起、20 人)。
2021 年,全国煤矿共发生多起水害涉险事故,主要有:7 月20 日,河南郑州煤炭工业(集团)蹬槽矿业公司因暴雨通过废弃 斜井倒灌,造成采区被淹,估计积水量 20 万 m3;7 月 20日,河南郑州五渡河水位暴涨,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告成煤矿围墙被 洪水冲垮,工业广场进水;7 月 20 日,河南省新乡地区黄水河决 堤,河南能化焦作煤业(集团)赵固二矿围墙被冲垮,工业广场进水;7 月 28 日,河南郑州新密地区普降暴雨,地表积水通过已 停产的福泰煤矿、谷家庄煤矿采动裂隙渗入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 司超化煤矿采空区,造成该矿-300m 水平被淹;8 月 21 日,陕西 郭家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309 综放工作面发生顶板离层突水,被 困 1 人于 8 月 23 日安全获救;9 月 22 日,山西大同吴官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 号副斜井井筒侧壁出现溃水,造成井下部分采区被淹;10 月 25 日,河北冀中能源集团峰峰矿业公司辛安矿因临近关闭小煤矿突水(因雨水大,奥灰水位大幅度上升),导致该矿在-100m 水平涌水量增加约 6000m3 /h,造成-100m、-280m、-500m 等 3 个水平中央泵房无法正常排水,事发时井下293名作业人员全部升井撤离。
国庆期间,山西多地遭遇持续性强降雨,共有 92 矿间断性、临时性紧急停产撤人,撤出作业人员 6894 人次。强降雨影响解除后,截止 10 月 13 日 8 时,有 4 处煤矿未能恢复生产,分别是: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因地面滑坡未能复产;山西洪洞西山光道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陆合集团基安达煤业有限公司因排水未能复产;山西陆合集团恒泰南庄煤业有限公司因井下涌水量增 加未能复产。
此外,12 月 15 日,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西辛庄镇杜西沟村因盗采煤炭资源引发透水,造成 22 人被困,经 45 小时全力救援,20 人获救,2 人死亡。
一、主要特点
分析 2021 年全国煤矿发生的水害事故,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煤矿重大事故均为水害事故。2021 年煤矿水害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超过煤矿瓦斯事故(水害事故共造成 48 人死亡,瓦斯事故共造成 32 人死亡),且水害事故破坏性大,经济损失大。
(二)西北地区水害事故占比大。西北地区年降雨少,煤矿水害防治意识不强,4 起煤矿水害事故中有 3 起发生在西北地区,占比 75%。
(三)顶板和水耦合造成的事故占比大。青海柴达尔煤矿、陕西郝家梁煤矿引发事故的根本原因都是采煤方法不合理、支架支撑力不够、接顶不实导致工作面发生冒顶或抽冒,由于有水的因素参与进而引发溃水溃砂(溃泥)事故。
(四)水害事故均发生在汛期。2021 年汛期偏长,降雨量大,多地出现近年来最大降雨,4 起煤矿水害死亡事故均发生在汛期。新疆地区 4 月份天气回暖,天山冰雪融水增大,通过河流向丰源煤矿周边煤矿采空区大量补给。青海柴达尔煤矿地面露天采坑在雨季有雨水渗入、露天坑周边冻土融化向坑内汇水。四川大枫树煤矿所在地区 8 月 8 日遭遇当地有气象记录以来历史极值的特大暴雨山洪。此外,多起水害涉险事故发生在河南、山西、河北等地,均是由于出现特大暴雨导致部分矿井被淹或工业广场进水。
(五)事故抢险救援难度大、时间长。新疆丰源煤矿事故抢险救援历时 35 天后才由现场大规模救援转入后续搜救、善后处置和事故调查等阶段(经反复搜救,仍有 1 名遇难者未找到)。陕西郝家梁煤矿事故救援持续 37 天后才搜寻出 5 名遇难人员。四川大枫树煤矿洪水对矿井的损毁程度和救援难度罕见,现场救援近1个月仍未搜寻到遇险人员。青海柴达尔煤矿所处地区高拔高(+3700m)、气候恶劣,井下有再次溃水溃砂的风险,救援前后历时 1 个月才找到遇难人员。
二、主要问题
(一)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不到位。一些矿井未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和《煤矿防治水细则》认真查明矿井及周边水文地质条件。新疆丰源煤矿未查明井田范围内及周边采空区、老窑分布范围及积水情况,事故救援时从井下排出 100 多万立方米积水;为节省费用,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时减少验证钻孔,盲目将临近采空区的 B4W01 工作面全部划为可采区。陕西郝家梁煤矿未查明综采工作面地表河床积水及煤层上覆基岩厚度情况,未制定过河床薄基岩安全技术措施。
(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有差距。新疆丰源煤矿频繁更换防治水副总工程师,且未按要求配足配够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防治水技术管理责任得不到有效落实;探放水队伍中部分探放水工未取得煤矿探放水作业操作资格证;事故当班 1 名从事防治水技术工作人员(非地质、水文地质专业)入井检查探放水情况被困死亡(突水点为 B4W01 回风顺槽,该技术员到 B4W01 运输顺槽检查探放水情况)。陕西郝家梁煤矿无防治水专业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依托中介机构负责防治水工作。
(三)探放水措施落实不严格。新疆丰源煤矿探放水设计编制滞后于探放水作业,未按探放老空水要求设计钻孔,未确定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探放水施工严重滞后,为了抢工期、赶进度,存在边探放水边掘进的违规情况。陕西郝家梁煤矿对中介机构提交的矿井水文补勘设计未落实施工。
(四)停产撤人措施落实不及时。新疆丰源煤矿技术人员和物探人员事故前在掘进工作面迎头发现顶部锚杆和锚索均有淋水、短探孔出水、煤壁挂汗等典型透水征兆后,仍未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综掘机直接掘透废弃巷道老空水,导致透水事故发生(事故后现场勘查,煤柱只有 1.8m)。青海柴达尔煤矿在工作面多次冒顶,发生溃水溃砂,且井下工人实名举报后,仍强行挑顶提架,冒险清淤,造成 20 人被淤埋。陕西郝家梁煤矿在工作面出现架前漏矸,架后掉红土块等现象的情况下,仍组织工人冒险作业。四川大枫树煤矿矿长在接到相关部门发布的暴雨预警和停产撤人指令后,未及时告知当天值班矿领导,仍违法违规安排作业人员入井进行抽水作业。
(五)违法违规组织生产作业。新疆丰源煤矿在隐患未整改到位、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明确不予复工的情况下,擅自恢复掘进作业。陕西郝家梁煤矿、青海柴达尔煤矿拒不执行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指令,违法违规组织采掘作业。青海柴达尔煤矿对地面露天采坑隐患治理不彻底的情况下,安排大量工人在井下清淤和处理冒顶。陕西郝家梁煤矿违规将综采生产和掘进工程分别承包给两家公司,以包代管。
(六)煤矿安全管理混乱。新疆丰源煤矿部分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青海柴达尔煤矿部分工人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工伤保险、未参加安全培训即入井作业,个别工人入井不携带人员位置监测标识卡。陕西郝家梁煤矿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多名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未设立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事故当班有23名入井人员未携带定位卡。四川大枫树煤矿未严格执行汛期 24 小时在矿值守规定,值班矿领 导擅自脱岗离矿,入井管理不严格,未严格执行检身制度,工人入井后又将人员定位卡送回地面,造成井下无人的假象。
(七)技术服务单位履职不到位。中介机构在向新疆丰源煤矿提交的物探成果报告中,未正确分析在井下物探发现的低阻异常区,数据分析人员未到矿井现场,将采空区积水误判为顶板砂岩裂隙水,未能有效指导井下探放水工作;中介机构编制新疆丰源煤矿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时未对老空区及周边开采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分析,报告结论与矿井实际不符;设计单位编制的新疆丰源煤矿技术改造初步设计说明书中对矿井边界煤柱技术参数选取严重失误,边界煤柱由30m 减少为20m,施工图设计将工作面切眼布置在边界煤柱中。
(八)上级公司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流于形式。新疆丰源煤矿上级公司驻矿人员抢工期、赶进度,在隐患未整改完成即督促煤矿恢复掘进施工;承托单位上级公司管理层级多,未及时发现和纠正丰源煤矿安全管理混乱、技术管理薄弱、违规恢复掘进、冒险作业等问题。青海柴达尔煤矿上级公司未果断停止该矿+3690综放工作面维修作业,对该矿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盲区失管失察。
(九)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有漏洞。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红线意识不强、安全理念树的不牢,一定程度上存在风险意识欠缺、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有的对煤矿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不到位,有的未有效落实煤矿停产整顿期间的驻矿盯守职责。煤矿防治水专项监察不严不实。青海柴达尔煤矿工人实名举报井下出现溃水溃砂,相关部门虽然到企业进行了核查,但没有果断要求煤矿停止清淤作业进行安全论证并采取有效措施。
三、工作措施
做好2022年煤矿防治水工作,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三专两探一撤”的要求,开展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认真执行“三必须、五严禁”措施,有效遏制煤矿水害事故多发的状况。
(一)持续推进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各地监管监察部门要积极利用安全检查、监察执法、明查暗访、联系指导等各种方式,督促煤矿落实普查治理责任、时限和措施,确保煤矿采空区、地表(井下)水体及不良地质体普查清楚、治理到位。特别是山西、河南、河北等地煤矿受超强暴雨影响,必须将老空积水增加情况和底板奥灰水位上升情况普查清楚。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纳入执法计划重点内容,依法查处开展普查不认真、走过场以及隐蔽致灾因素治理措施不落实等行为。国家矿山安监局将认真总结各地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二)认真开展煤矿水害防治专项监察。2022年,各地要根据汛期情况,对辖区煤矿开展水害防治专项监察,国家矿山安监局将组织开展异地专项监察,重点检查煤矿“三专两探一撤”、“三区”管理、“三必须、五严禁”等措施落实情况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防治水主体责任。
(三)开展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根据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情况,将煤矿老空水、承压水、地面水体、陷落柱、断层等对煤矿安全开采的影响,在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剖面图以及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划分为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缓采区由煤矿地测部门编制探查设计,进一步查明隐蔽致灾因素并进行综合治理,方可转为可采区;治理后仍不能保证安全开采的,划为禁采区。严禁在禁采区进行采掘活动。
(四)严格落实“三必须”、“五严禁”防治水措施。“三必须”是指:煤矿必须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探放水队伍、专用探放水设备;煤矿必须采用物探、钻探等方法查明矿井及周边水文地质条件,特别是老空水分布情况;煤矿必须储备必要的水害抢险救灾设备,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或者有突水(透水、溃水)淹井的矿井要在正常排水系统基础上另外安设由地面直接供电控制、配有独立排水管路的应急排水系统。“五严禁”是指:严禁采掘工作面边探放水边进行采掘活动;严禁在水体下或老空水淹区域下开采急倾斜煤层;凡是放顶煤开采后有可能与地表水、老空水、强含水层、离层水、松散含水层导通的一律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严禁在暴雨、洪水、台风过境等极端天气条件下安排人员入井作业;严禁开采各类防隔水煤(岩)柱
(五)对西北地区煤矿防治水专家会诊工作进行总结。待山西、内蒙古、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兵团等西北8省(区)煤矿防治水专家会诊工作结束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听取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国煤科西安研究院、国家煤矿水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冀中能源集团、开滦集团、山东能源集团等参与会诊的专家单位关于会诊工作开展情况、会诊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隐患、进一步强化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措施建议等汇报,督促相关地区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认真整改会诊发现的问题并举一反三,切实强化西北地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各类水害事故发生。
(六)切实加强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国家矿山安监局每季度定期分析研判全国煤矿存在的重大水害风险,并及时提醒各地监管监察部门、煤矿企业采取防范措施。各地要加大分析研判的频率,煤矿企业按规定定期开展水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国家矿山安监局计划在2022年5月份筹备召开全国矿山防治水工作会议,播放近年来典型矿山水害事故警示教育片,深刻剖析矿山水害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全面安排部署汛期矿山水害防治各项工作。汛期密切关注中央气象台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利用国家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煤矿开展网格化精准预警并对停产撤人情况开展抽查检查,督促煤矿企业有效应对暴雨、洪水、台风、雷电等极端天气影响,确保安全度汛。井下主要排水泵房应当实现地面远程控制。
(七)加强露天煤矿边坡管理。受增产保供影响,露天煤矿推进强度大,局部平盘宽度不足,导致边坡角较大。边坡在气温回暖后,受冻融作用影响失稳,易引发滑坡。要督促露天煤矿实时监测边坡岩移变化情况,定期巡视采场及排土场边坡,发现滑坡征兆时,及时撤离人员与设备,做好警戒,加大巡视频率,分析边坡滑移趋势,做好预测预报,必要时进行削坡压脚等防治措施。要加强地表水的疏干,特别在雨季严格控制地表水流入采场,通过网格围梗避免平盘积水,利用平盘坡度将水有序导流至采场外的既定沟谷区域,外排土场须采用工程措施与绿化措施,防止地表水对边坡岩体的冲刷及渗入边坡软弱结构面中降低岩体强度,同时要降低地下水压力对边坡稳定性的影响。在生产过程中要定期清扫、维护和治理边坡,严禁在危险边坡下作业。
(八)加强煤矿防治水培训。国家矿山安监局将继续举办煤矿防治水专题培训班1~2期,进一步提升煤矿监管监察干部防治水业务水平。地方有关监管监察部门要组织防治水重点地区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到河北冀中能源集团、安徽皖北煤电公司等企业学习防治水先进经验,不断提升煤矿防治水业务保障水平。煤矿企业要加强对班组长及相关人员的培训,掌握必要的透水征兆辨识能力及水害应急逃生技能,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附件: 2021 年全国煤矿水害事故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