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将职工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董矿分公司劳人科下发了《董家河煤矿分公司关于职工请销假的补充规定》,该文件要求:
1.各单位对本单位职工逐一进行造表登记,建立职工网格化基本情况信息库,确定职工身份证号、居住地址、上下班行走路线、联系电话和家属或紧急联系人工作单位、居住地址、联系方式;
2.各单位每班要按照“三计”要求确认职工上岗状况,对未按规定上班人员进行安全确认,由当班值班人员联系本人确认清楚未到岗原因,做好记录登记;
3.职工因事请假,基层各单位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同时请假职工必须告知联系人,单位与联系人做好电话联络,所在单位与职工本人及确定的紧急联系人每天确认一次,并做好电话录音;
4.职工如遇突发事情不能按时上班,职工本人和家属或者紧急联系人一并向单位告知原因,并做好记录;
5.职工无故未上班,电话无人接听或关机联系不上,各单位必须与家属和紧急联系人进行联系,确认职工人身安全情况,发生人身生命安全必须第一时间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