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依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2022年度矿山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的批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分析非煤矿山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多措并举,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
一是立足“两个根本”,持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立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持续深化治本攻坚,确保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真正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风险研判,提高监察计划执行力。定期组织对辖区非煤矿山潜在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重点对主要生产系统不可靠、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等重大风险加强分析研判,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台账,通过公告、曝光、发出“风险公示提示单”等方式,及时发布安全风险预警信息,督促企业及时采取措施防控安全风险,防止重大安全风险漏管失控。
三是严格履行国家监察“督政”职责,推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坚持“督政”与“督企”并重,将监督检查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年度监察工作的重点,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突出重点地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上一年度发生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市县,以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和省级层面确定的非煤矿山重点市县,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监察,对其他非煤矿山市县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监察。
四是强化履职担当,压实监察执法责任。发扬斗争精神,敢于直面问题、动真碰硬、解决问题,坚决同各类矿山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作斗争。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改进监察执法方式,做到监察层级清晰、对象明确、事项精准。
五是创新方式方法,提升监察质量和效能。推行“解剖式”监察,实施“五个结合”(坚持查地面资料和下井验证相结合、系统检查与除大隐患相结合、查问题与剖析深层次原因相结合、检查企业与解决地方政府问题相结合、解决面上问题与取得制度性成果相结合)的监察方式,让有限的监察力量发挥最大的作用,做到以点带面,达到“解剖一个带动一批,处罚一个教育一片”效果。建立公开通报制度,对不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责的地方政府和部门予以通报,对矿山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