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工岗位风险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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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将从事爆破工作业,存在着煤尘爆炸、火灾、水灾、机电(机械伤害、触电)、运输、起重伤害、物体打击、冒顶(片帮)、放炮、瓦斯(爆炸、中毒、窒息、燃烧)职业病危害等岗位风险,现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
2.妥善保管好爆炸材料和发爆器。炸药和电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放置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和电器设备、干燥的安全地点,爆破时必须放到警戒线以外;发爆器悬挂于干燥的安全地点,钥匙要随身携带。
3.严格执行爆炸材料和发爆器领退等制度,领退时要有记录、签字。
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条规定,使用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号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
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工作面放炮前,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和安全检查员都应在现场。
6.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必须采用毫秒爆破,爆破延期总时间不得大于130毫秒。
7.炮眼封泥应有水炮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8.使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发爆器和符合规定的爆破母线进行爆破,严禁采用其他方法起爆。
9.装填炮眼与打眼的距离不得小于20米,在装填炮眼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人从事其他任何工作。
10.采煤工作面应一次装药一次起爆;也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11.炮眼深度小于 0.6米或多个自由面中煤(岩)层的最小抵抗线小于0.5 (0.3)米时,不准装药爆破。
12.必须采用串联网络进行爆破,严禁采用并联、混合联。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方法检测网络是否导通。
13.爆破工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在安全地点起爆;在所有人员撤离警戒区方可连线起爆。
14.处理拒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被告知者签字: XXXX煤业有限公司
双防办
2022年1月5日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安全部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