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灯工岗位风险告知书
同志: 编号:
你将从事矿灯管理作业,存在着煤尘爆炸、火灾、水灾、机电(机械伤害、触电)、运输、起重伤害、物体打击、冒顶(片帮)、放炮、瓦斯(爆炸、中毒、窒息、燃烧)、职业病危害等岗位风险,现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经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2.矿灯充电和维修人员必须熟悉有关标准和规定,熟知矿灯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能独立操作。
3.日常充电操作,对较为简单的矿灯可实行自我服务,但矿灯使用人员必须做到:
(1)会进行日常充电操作。
(2)熟知充电注意事项。
(3)发现矿灯存在煤矿安全规程所列缺陷之一时,应及时报告灯房值班人员进行处理,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5.矿灯应统一编号,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集中管理。
6.应保持矿灯房内充电间和修理间的排风装置工作正常,通风良好。室内禁止烟火,安全灭火设备完好。
7.矿灯有下列缺陷之一时,不得发出使用:
(1)灯盒、灯头或灯线破损。
(2)灯头、灯盖锁失灵。
(3)充电不足。
(4)灯头圈松动。
(5)玻璃破裂。
(6)接触不良形成“眨眼”。
8.对充电设备和矿灯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9.充电架上的电压表和充电指示器应定期校验和检查,充电架上的电压表每月应使用标准电压表校验一次。
10.依照岗位风险落实本岗位风险管控措施的班检查,排查治理隐患。
11.岗位风险管控措施的班检查结果及时汇报,危及人身安全时停止作业。
被告知者签字: XXXX煤业有限公司
双防办
2022年1月5日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安全部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