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公司乌东煤矿坚持“严字当头”狠抓不安全行为管控
为推进矿井安全生产工作长周期稳定运行,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公司乌东煤矿坚持“严字当头”狠抓不安全行为管控。近日,矿修订印发了《关于印发<“三违”及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科室和各级安全管理干部进一步强化“三违”及人员不安全行为管控,督促各级管理人员积极主动查处“三违”及人员不安全行为,杜绝零敲碎打事故发生。并定期通报不安全行为管控情况与考核处罚结果。
在最新出台的不安全行为管控情况通报中,其中,对矿领导班子成员3人、助理级干部3人未完成不安全行为查处,各考核500元;对生产指挥中心、智能化办公室、生产技术科、环保办设备科、地测科、防冲办、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通防办等9个职能科室19人未完成不安全行为查处,各考核 500 元,共考核1.25万元。
在基层单位内部不安全行为管控中,对10个基层单位的队长、副队长、技术员和班组长等85人未完成不安全行为查处的,每人各考核500元,共考核4.25万元。同时,对矿内11个基层单位和职能科室共20起违反劳动纪律的也给予了7400元的考核。机运二队发生不安全行为 3 起,考核当月20%的安全效益工资。
通过对不安全行为梳理分析统计,其中,属于重大不安全行为 1 起,中等不安全行为 2 起,一般不安全行为 12 起。矿对不安全行为责任人全部停工进矿安全矫正培训班进行矫正培训,培训考试合格方可重新安排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