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加强煤矿运输安全设施的检查、试验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运输事故,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运输专业“制度保障”中对运输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凡使用中的各种挡车装置,信号把钩工在交接班后必须检查一次;维修工每天早班接班后检查试验一次,填写检查试验记录。
(三)机电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每月必须对各种挡车装置检查试验一次,并填写检查试验记录。
(四)矿车、材料车及平板车的连接插销、电机车连接插销、三环链等用于斜巷时,至少每年进行一次2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试验;用于平巷运输时每2年进行一次2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试验。
(五)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计使用期限:单绳提升不得超过10年;多绳提升不得超过15年。
(六)运输设备的连接装置必须指定现场人员对其全面检查,发现影响安全提升运输的连接装置,及时隔开送修,不得使用。
(七)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八)钢丝绳的绳卡应根据GB/T29086-2012并结合钢丝绳的直径合理选择。绳卡数量:钢丝绳直径小于等于18mm 的不少于3个;钢丝绳直径18 ~ 26mm的不少于4个;钢丝绳直径26 ~ 36mm的不少于5个;钢丝绳直径36 ~ 44mm的不少于6个;钢丝绳直径44 ~ 60mm的不少于7个。U 型环的内侧净距应比钢丝绳直径大于1 ~ 3mm,绳卡安装要一顺,且 U 型卡环放在返回的短绳一边,等距(6 ~ 7倍钢丝绳直径)排列。卡扣的螺栓必须拧紧,直到绳被压扁1/3 ~ 1/4直径为止,且有防松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