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局两会期间矿山安全生产督导工作安排和3月份监察执法计划,3月3日至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平定带领局政策法规处(科技装备处)和监察执法五处,对宝鸡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同时对宝鸡市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督导组首先检查了麟游县招贤矿业公司,对查处的问题和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随后听取了宝鸡市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和两会期间采取的措施,查阅了宝鸡市政府、应急、电力、国土、公安有关涉煤安全监管部门的履职资料,最后召开了督导反馈会议,并向宝鸡市人民政府下达了《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建议书》。
反馈会上,陈平定首先肯定了宝鸡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认为宝鸡市委、市政府能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省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市县监管部门能够严管厚爱相结合,“打非治违”不手软。同时客观指出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顶层设计、煤矿安全执法能力建设、煤矿重大灾害治理、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四个方面尚有差距和提升空间。
陈平定强调:一要继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坚持安全底线思维,坚持从源头防控重大风险,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要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担当意识,提升重大灾害治理的决心、能力和效果。二要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攻坚“三年行动”圆满收官,今年是最后一年,要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治本攻坚,立足“两个根本”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三要加强对重大灾害治理的监督检查。精准研判重大安全风险,紧盯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管好用好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发挥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保障作用。四要严格落实联系包保、驻矿盯守和定期巡查监管责任。五要扎实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将智能化建设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推进。六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合力形成,各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开展联合执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严的工作举措,在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上聚焦发力,推动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