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健康环保部副部长在部长领导下,协助部长抓好安全文化、安全制度建设、安全培训、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救援和地面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协助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所属煤矿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2.参与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导所属煤矿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协助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3.组织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及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4.监督检查公司所属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工作情况。
三、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5.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总预案编制、评审、培训和备案工作;
6.检查督导各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监督检查应急救援演练开展情况。
四、配合作好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7.参与公司安全文化建设方案的编制和协助落实工作。
8.积极组织开展员工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五、参与或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协助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9.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办法的修订。
10.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监督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1.按照事故调查权限或领导安排,组织或参与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六、协助或参与安全生产状况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12.协助组织制定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提交公司安全办公会议。
13.统计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七、其他
15.负责组织起草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安全工作报告等。
16.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查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1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