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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处副处长(防突、抽采)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2-04-28 11:18 来源:煤矿安全网 通风处 副处长 职业病危害 责任制

  通风处副处长(防突、抽采)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一、组织编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1.组织编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

  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技术管理

  3.参加“一通三防”专题会议。

  4.参与审查矿井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突出矿井井巷揭煤防突专项设计、突出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防突设计等。

  5.组织矿井开展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煤层突出区域划分、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等工作。

  6.制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防突措施措施执行不到位、超通风能力生产等行为。

  7.检查矿井通风瓦斯报表和防突施工台账。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8.参与职责范围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矿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审查矿井“一通三防”重大灾害防治和隐患治理技术方案,并督促落实。

  四、参与编制规划、计划

  9.参与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

  10.参与制定义煤公司年度、季度、月度重大灾害(瓦斯治理)指标计划,并督促落实。

  11.参与重大灾害治理考核。

  五、“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2.参与“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安全环保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对本系统的检查、指导及考核。

  六、负责防突业务系统安全培训工作

  13.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系统及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应急预案演练

  14. 参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 每年至少参与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八、参与事故抢险救援

  16. 配合“一通三防”事故调查工作,按职责权限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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