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处副处长(防突、抽采)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1.组织编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技术管理
3.参加“一通三防”专题会议。
4.参与审查矿井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突出矿井井巷揭煤防突专项设计、突出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防突设计等。
5.组织矿井开展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煤层突出区域划分、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等工作。
6.制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防突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超通风能力生产等行为。
7.检查矿井通风瓦斯报表和防突施工台账。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8.参与职责范围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矿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审查矿井“一通三防”重大灾害防治和隐患治理技术方案,并督促落实。
四、参与编制规划、计划
9.参与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
10.参与制定义煤公司年度、季度、月度重大灾害(瓦斯治理)指标计划,并督促落实。
11.参与重大灾害治理考核。
五、“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2.参与“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安全环保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对本系统的检查、指导及考核。
六、负责防突业务系统安全培训工作
13.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系统及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应急预案演练
15. 每年至少参与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八、参与事故抢险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