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突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一、负责编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负责编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技术管理
3.参加“一通三防”专题会议。
4.参与审查突出矿井揭煤防突专项设计、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及区域防突措施、突出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等。
5.组织矿井开展煤层突出区域划分、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等工作。未组织或组织不及时每次扣2分/次。
6.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各突出矿井防突措施、预测(检验)方法、参数执行情况和效果,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7.制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防突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等行为。
三、参与编制规划、计划
8.参与制定义煤公司年度、季度、月度重大灾害(瓦斯治理)指标计划,并督促落实。
9.参与重大灾害治理考核。
四、“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0.参与“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安全环保绩效”考核工作,参与对本系统的检查、指导及考核。
五、参与防突业务培训工作
11.参与制定并实施本系统及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12.按培训计划参与防突业务培训。
六、参与事故调查
13.配合需要参与的“一通三防”事故调查工作,按职责权限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4.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