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环境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1.协助处长、副处长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质环境和土地复垦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协助处长、副处长贯彻建立健全义煤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管理办法和运行机制。
3.督促各矿编制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
4.协调国土部门进行年度项目筛选立项及勘察、设计评审。
5.协调组织矿井开展地质环境和土地复垦项目施工。
6.协调财务部门按合同使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
7.参与组织义煤公司所属矿井地质环境和土地复垦管理人员理论知识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8.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9.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