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处副处长(分管运输)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在机电处处长领导下,履行机电运输、供电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根据国家及上级政策变化,及时制定或修订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并监督落实及时到位。
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技术管理
2.负责运输科业务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
3.审查矿井运输系统技术改造方案。
4.负责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及工艺。
5.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监督检查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6.检查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供电、提升、运输、压风、排水等系统安全运行和机电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8.参与审查年度机电运输设备大修和更新计划;指导所属煤矿停产检修工作。
三、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9.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及时组织召开本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建立机电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组织所属煤矿开展提升系统、胶带输送系统、井下辅助运输系统和供电系统等专项检查。
10.监督检查机电运输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查处机电运输系统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1.对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所提出的隐患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12.对系统内存在的重大隐患,建立台账挂牌督办,并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四、负责开展机电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3.制定本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年度规划与月度计划,逐月考核落实。
14.每季度组织1次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工作。
五、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人员培训计划
15.按培训计划,负责对机电运输系统人员进行安全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16.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六、参与雨季和冬季“三防”相关工作
17.积极参加雨季和冬季“三防”检查工作。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应急预案演练
18.每半年至少组织或参与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八、参与事故抢险救援
19.协助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九、其他
20.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其他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