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办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负责编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定岗定编方案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方案;按职责权限,负责落实并监督配备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负责安全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变更等;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免、变动、调整审核工作。
4.制定定员管理办法,核定定员,贯彻落实国家和能源集团及义煤公司有关定员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标准。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定员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5.严格依照相关安全规定,督促指导基层单位安全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督促指导矿井单位加强作业现场劳动组织管理,严控入井人数,建立井下人员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井下考勤制度,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