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站培训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职业技能鉴定站培训科副科长在科长的领导下,协助科长抓好技能鉴定培训工作,保证企业有关业务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落实技能鉴定站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组织或参与制定本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督导技能鉴定培训工作,督导培训学员出勤、教师授课、学员学习情况,并如实填写培训督导表。
2.协助组织或参与监督检查阅卷组织、试卷保密、试卷保管安全工作,鉴定考试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安排阅卷,并定期对试卷的批阅进行抽查,保证阅卷质量。
3.协助组织或参与监督检查成绩统计相关工作,鉴定试卷阅卷后对考试成绩进行完整统计并传送至鉴定科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并监督落实;按要求填写整理培训督导档案,及时处理考场记录信息,信息异常,需及时处理并上报上级领导进行研究和处理。
4.协助组织或参与证书发放工作,证书由能源中心打印后及时进行数据核对,确保无误后,做到证书安全保管,编号存档并及时发放到各单位。
5.完成站领导和培训科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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