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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处副处长(地质防治水)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考核标准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2-05-09 14:09 来源:煤矿安全网 副处长 地质 职业病危害 责任制 标准
序号 安全生产责任 职责范围 考核标准 分数 考核办法
1 参与编制地测防治水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公司所属生产矿井






















公司所属生产矿井














公司所属生产矿井
  1. 未按分工要求参与编制地测防治水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次扣3分;
  2. 未按分工要求参与编制地测防治水系统规章制度,一次扣3分;
3、未按要求时间完成,一次扣2分。
10 查阅相关资料。
2 参与审查公司范围内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矿井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和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报告,并参与相关报告的批复。
  1. 未按要求审查、批复矿井生产地质报告,一次扣2分;
  2. 未按要求审查、批复建井地质报告,一次扣1分;
  3. 未按要求审查、批复矿井地质类型划分报告,一次扣1分;
  4. 未按要求审查、批复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报告,一次扣3分;
  5. 审查、批复相关报告不及时,一次扣1分。
10 查有关资料。
3 参与审查公司范围内相关矿井的地质、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和地面物探设计,并参与相关设计的批复。 1、未按要求审查、批复地质、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一次扣2分;
2、未按要求审查、批复地面物探设计,一次扣1分;
3、审查、批复相关设计不及时,一次扣1分。
6 查有关资料。
4 参与审查公司范围内相关矿井的地质、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报告和地面物探报告,并参与相关报告的批复。 1、未按要求审查、批复地质、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报告,一次扣2分;
2、未按要求审查、批复地面物探报告,一次扣1分;
3、审查、批复相关报告不及时,一次扣1分。
6 查有关资料。
5 组织审查公司范围内相关矿井的顶板含水层区域疏放水方案、顶板含水层注浆改造方案、地面区域治理设计方案,并参与相关方案的批复
  1. 未按要求审查、批复顶板含水层区域疏放水方案,一次扣2分;
  2. 未按要求审查、批复顶板含水层注浆改造方案,一次扣2分;
3、未按要求审查、批复地面区域治理设计方案,一次扣3分;
4、审查、批复相关方案不及时,一次扣1分。
9 查有关资料。
6 参与审查公司范围内煤矿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和变更设计,并参与相关设计的批复。
  1. 未按要求审查批复煤矿防隔水煤(岩)柱设计,一次扣3分;
  2. 未按要求审查批复煤矿防隔水煤(岩)柱变更设计,一次扣3分。
9 查有关资料。
7 组织审查公司范围内相关矿井的地面区域治理工程设计,并参与设计的批复。 1、未按要求审查地面区域治理工程设计,一次扣1分;
2、未按要求批复地面区域治理工程设计或批复不及时,一次扣1分。
2 查有关资料。
8 参与审查公司范围内相关矿井的注浆加固底板或改造含水层效果评价、地面区域治理工程效果评价,并参与相关评价的批复。
  1. 未按要求审查批复注浆加固底板或改造含水层效果评价,一次扣3分;
  2. 未按要求批复地面区域治理工程效果评价或批复不及时,一次扣3分。
10 查有关资料。
9 组织审查公司范围内相关矿井带压开采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疏水降压安全措施、底板注浆加固及改造专项防止淹井措施和不具备设置防水闸门条件的采区制定的防突水措施,并参与相关措施的批复。
  1. 未按要求审查批复带压开采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次扣2分;
  2. 未按要求审查批复疏水降压安全措施,一次扣2分;
  3. 未按要求审查批复底板注浆加固及改造专项防止淹井措施,一次扣2分;
  4. 未按要求审查批复不具备设置防水闸门条件的采区制定的防突水措施,一次扣2分。
  5. 批复不及时,一次扣2分。
10 查有关资料。
10 参与地测防治水系统安全生产标准管理工作。
  1. 未按要求参与地测防治水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一次扣3分;
  2. 未按要求参与地测防治水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一次扣3分
6 查有关资料。
11 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防治水专项检查。
  1. 未按要求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一次扣2分;
  2. 未按要求参与公司组织的防治水专项检查检查,一次扣2分。
4 查有关资料。
12 参与编制义煤公司防治水年度和中长期规划。
  1. 未按要求参与编制义煤公司防治水年度计划,一次扣3分;
  2. 未按要求参与编制义煤公司防治水中长期规划,一次扣1分。
3 查有关资料。
13 参与公司组织的雨季“三防”检查。 1、未按要求参与公司组织的雨季“三防”检查,一次扣1分。 3 查有关资料。
14 参加有关地质防治水专题会议。 1、未按要求参加有关地质防治水专题会议,一次扣2分。 2 查有关资料。
15 参与地测防治水系统生产安全与职业病危害防治隐患检查。 1、未按要求参加地测防治水系统生产安全与职业病危害防治隐患检查,一次扣3分。 6 查有关资料。
16 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1、积极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未按要求整改落实,一条扣1分。 2 查有关资料。
17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少一项扣1分。 2 查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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