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安全生产责任 | 职责范围 | 考核标准 | 分数 | 考核办法 |
1 | 负责编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 公司所属各单位 |
根据国家政策及时编制、修定个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及时编制、修定安全生产责任,扣5分; | 15 | 查相关资料。 |
2 | 依照国家和河南能源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需要,根据公司党委决定对安全管理方面的公司中层干部进行任免、调整,保证必要的干部配备; | 安全管理方面的公司中层干部任免、调整不及时,安全管理方面人员配备不到位,扣5分。 | 30 | 查任职文件。 | |
3 | 按程序对基层单位安全管理方面的干部任免、调整进行备案审核,督促各单位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干部。 | 基层单位安全管理方面的干部任免、调整备案审核不及时,生产矿井未按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干部,扣5分。 | 20 | 查审批备案材料 | |
4 | 对不适应安全管理岗位的干部和因安全事故被追责的干部,按照公司党委决定及时进行调整。 | 对不适应安全管理岗位的干部和因安全事故被追责的干部,未按照公司党委决定及时进行调整,扣5分。 | 20 | 查调整文件。 | |
5 |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 1.分管包保下矿返回后要及时将隐患卡或指导服务卡交安康部,少交的扣2分/次; 2.特殊时期,根据领导安排到所包保矿井进行驻矿安全督导,少一天的扣1分。 3.未按要求落实公司安全会议安排的,扣1分/次。 |
15 | 查阅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