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综合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
4、参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监察、统计分析、信息报送、闭环管理工作,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监督、管理、考核;
5、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审定,并定期监督计划执行情况;
6、参加安全办公会议,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监督检查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8、参与安全风险报告的编制工作,监督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的编制和现场落实;
9、组织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管控措施,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督促本矿依法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0、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11、监督监察公司所属外委队伍的管理;
12、协助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做好事故抢险和调查工作;
13、监督监察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14、及时、如实向西北能源公司安监局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生产事项;
15、督促落实集团公司和西北能源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月度安全调度会的要求;
1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